旅荐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 正文

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关于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admin2026年03月13日 02:13:55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关于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广大游客、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进一步优化西山农牧场旅游市场环境,打击非法导游行为,杜绝强制消费现象,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西山农牧场宣传和文体广电旅游中心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游客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举报内容

(一)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

(二)在线经营旅行社业务相关企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三)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的;

(四)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擅自承揽导游业务、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或者中止导游活动的,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五)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索要小费,执业过程中未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未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等行为;

(六)导游以“少数服从多数”等名义,迫使旅游者接受购物安排、参加自费旅游项目,或未对不参加购物及自费旅游项目的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的;

(七)通过夸大产品功效、道德绑架等方式欺骗、诱导旅游者消费,或者通过不安排住宿、对消费不达预期的旅游者态度恶劣等方式变相强迫购物,以及因旅游者不购物或者消费“不达标”而“甩团”、中止服务的;

(八)市场主体未经许可经营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业务的,各类机构以“研学”为名开展包价旅游活动,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后继续从事旅行社业务的;

(九)辖区内景区、农副产品销售点等购物场所与旅行社、导游、司机等串通,通过回扣、返佣、“人头费”、“停车费”等方式安排旅游团队购物或者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强买强卖的;

(十)旅游行业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投诉内容应与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相关;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积极配合调查核实。

西山农牧场宣传和文体广电旅游中心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逐条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严惩。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91-5901597

举报邮箱:260100527@qq.com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西山农牧场机关西山农牧场宣传和文体广电旅游中心

西山农牧场宣传和文体广电旅游中心

2026年3月12

____________________

来源:西山农牧场宣传和文体广电旅游中心

编辑:柳晓梅

一审:马晓璇二审:姜科

终审:游义霞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