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荐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 正文

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通告!平潭怎么管理民宿、客栈等网约房,官宣答案来了!

admin2024年02月27日 03:47:02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11

点击蓝字 · 关注我们

不图商海千百利  只求诚信报乡亲

易通平潭服务平潭8年,感恩平潭老乡们的支持厚爱。感谢易通平潭忠实的读者。服务百姓,协助商家。

置顶广告。为百姓提供便民服务。

寻狗启示

朋友们有没有看见一只这样的狗2月21日下午两点多这样跑出去,身上穿蓝色衣服,谁有看见请联系:15377929806,定给酬谢

平潭郑氏青年交流群

扫码发布、查询信息


关于加强网约房治安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和规范全区网约房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持续稳定,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
本通告所称网约房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接受预定、登记入住,按日或按小时计费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城乡居民住房及依法依规可提供住宿的其他场所,不包括已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或者民宿备案住宿业经营实体。
二、各单位职责分工
1.区公安局负责指导、监督网约房经营者落实治安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开展治安安全防范培训;对网约房经营者经营活动开展治安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治安隐患;及时查处利用网约房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管理全区网约房治安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提供网约房申报登记、住宿人员治安管理信息传输等便利服务。
2.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网约房等新兴行业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办理工作。
3.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督促各片区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派出所开展网约房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4.区交通建设局负责指导各片区管理局开展房屋安全、城镇燃气等排查整治。
5.区执法应急局负责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及片区管理局督促网约房等新兴行业经营者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演练。
6.各片区管理局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
三、开办要求
(一)经营网约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网约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
2.按规定配备防火防盗设施(详见附件);
3.安装电子监控系统,确保房间出入口全覆盖;
4.安装网约房治安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5.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网约房经营:
1.违法建筑、地下空间、移动性或临时性构筑物;
2.厨卫间、阳台、过道等改造成的居住空间;
3.消防车无法到达的区域、消防重点整治区域、木质建筑或毗邻木板楼区域;
4.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
5.依法不得作为网约房经营的其他情形。
四、登记要求
网约房经营者在网约房电商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登记,并就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公安机关对纳入登记的网约房经营者进行法律责任告知,发放登记标识。网约房向公安机关登记应提供如下内容:
1.不动产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2.营业执照;
3.负责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五、经营要求
(一)网约房经营者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网约房经营者在接待旅客时应依托网约房治安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严格按照实名、实时、实数、实情登记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落实人员入住登记制度;不得向未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旅客提供住宿服务,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网约房平台不得发布网约房源信息。已经发布的,应当及时撤销:
1.网约房经营者未提供登记标识;
2.提供房源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
3.本通告第三条(二)所列情形;
4.其他依法不得发布或者应当撤销的情形。
六、法律责任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网约房经营者要按此通告规定到属地派出所申报登记。对于未申报登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二)网约房实际经营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网约房平台、网约房经营者违反本通告规定,发生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110
附件:网约房防火防盗配备指导清单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     
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网约房防火防盗配备指导清单

1.住宿场所,室内或室外适当位置利用自来水管网安装消防卷盘,长度根据场所实际配备,要可拉到最不利房间的位置(楼道有消防栓管网设施的场所除外)。
2.每层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具,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每25平方米配备1具干粉灭火器。
3.每个房间要配备消防逃生面罩不少于2个(单间1个);每个房间要配备消防应急救援箱(包)一个(含:1个小型灭火器、手电筒、哨子、手套、绳索)。
4.各房间及公共部位均需设置独立式火灾感烟探测器,宜选用具有通信功能的智能型独立式火灾感烟探测器(建议使用NB型感烟报警探测器)。
5.独幢、多层住宿场所内各房间及公共部位应设置可由自来水管直接引出的简易自动喷淋装置。
6.疏散楼梯位置要安装带(储)电式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楼梯平台要安装消防应急照明灯,入户门内上方要安装带(储)电式安全出口标志。
7.每间客房内和每个楼层的主要出入口处应张贴疏散示意图。
8.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客房的门、窗符合防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险柜。

9.要在房屋出入口、前台、通道等公共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资料保留30日以上。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巡特警支队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