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线索征集的公告
为切实打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临江市文广旅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线索。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导游执业乱象
1.资质违规: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违法行为;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违规违法行为;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导游执业许可,或者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违规违法行为。
2.服务失范: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语和行为;对游客态度恶劣,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和恐吓威胁的行为;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未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安排游客参观或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违规违法行为;导游不按合同约定服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甩团。
3.虚假宣传:夸大服务内容、虚假承诺行程及低价诱骗等误导行为。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制消费问题
1.低价陷阱: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2.强制消费: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以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3.合同欺诈:拒绝履行旅游合同,导游擅自变更行程,缩短旅游观光时间,暗示、诱导、强迫游客进行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购物、自费项目)等欺骗游客行为等。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旅行社及关联企业违规行为
1.旅行社委派无证导游、未与游客签订规范旅游合同或合同条款模糊。
2.旅行社以服务网点冒用设立社名义超范围经营,规避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3.户外俱乐部、微信群、保健品公司、培训机构等没有旅游资质的组织和个人,以不合理低价为诱饵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4.购物场所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拒绝履行退货承诺。
5.旅游包车公司违规配合导游变更行程或停靠非合同约定购物点。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方式
电话:0439-5239122
邮箱:ljswgljscglk@163.com
四、特别提示
1.举报人提供线索尽量详细准确,包括被举报对象(含名称、地址等具体信息)、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
3.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4.文旅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临江市文广旅局向全社会征集我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 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投诉举报电话:0439-5239122
来源:市场管理科
初审:于莎莎
复审:肖庆玲
终审:滕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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