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旅游合同一问一答(12)旅游行程单是如何规定安排用餐服务的?
新版旅游合同一问一答(12)旅游行程单是如何规定安排用餐服务的?
问题
对旅游者用餐服务的安排和标准,在旅游行程单中有哪些规定?
答复
一、旅游行程单关于用餐服务的规定
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二、实务中用餐服务约定中的问题
在旅行社以往的行程单中,仅明确就餐次数,不及其他的现象比比皆是,比如旅游行程单中明确,旅行社提供一早三正的餐饮服务,但不明确其他相关服务内容,这是不少旅行社的通常做法。
旅行社这样的操作,不仅不符合新版合同的规定,也与旧版合同的规定不相符。
三、旅游行程单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约定明确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用餐次数、用餐地点、用餐标准。
1.用餐次数。即旅行社提供几次用餐,包括早餐和正餐,比如一早三正;或者明确除了早餐外,其余用餐全部由旅游者自理。
2.用餐地点。旅游者具体在哪一个餐厅就餐,不少旅行社并未提及。对于不少旅行社而言,明确旅游团在哪一个餐饮店就餐,的确存在难度。尤其是转团经营模式中,与旅游者签约的组团社无法详细提供目的地实际提供的服务。
3.用餐标准。对于用餐标准,目前可用两种方式进行,一是标明餐饮服务价格方式,二是标明提供几菜几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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