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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纪律温馨提示】——文化与旅游学院考生必看

admin2026年03月08日 20:16:28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考试纪律温馨提示】——文化与旅游学院考生必看

期末考试季即将到来,为了维护舒心的考场秩序、守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我们依据《豫章师范学院考生守则》,梳理了考试纪律的相关要求与注意事项,分享给全院同学,希望大家能一同遵守,从容应考。

一、入场与时间要求 

1. 考生需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学号顺序或监考人员指定顺序就座;迟到超过15分钟者,禁止进入考场。

2. 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有特殊要求的考试除外),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 

二、证件与物品管理

 1. 考生须凭学生证(校园卡)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便于监考人员查验。

2. 仅可携带必要文具入场(如涂答题卡用铅笔、黑色签字笔),严禁将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移动电话、iPad、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无线通信工具和违规物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3. 开考前需配合监考人员清理考场,将书籍、笔记等物品放入书包并集中存放至指定地点;清除课桌、地面等位置与考试相关的涂写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考场行为规范

 1. 服从监考及工作人员管理,在指定位置就座,保持考场安静。2. 答题前需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学号等信息;答卷时保证卷面清晰,不得乱写乱画,答完的试卷按要求翻放。

3. 考试过程中,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借用文具用品,不得要求教师解释题意,违规者按违纪处理。 

四、作弊与违纪界定 

1. 下列行为按作弊处理:翻看/抄袭书本、笔记、小抄等资料;交换试题、答卷、草稿纸;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传递纸条、示意核对答案;使用未允许的电子设备;在答卷上做标记等。

2. 下列行为按严重作弊处理:组织作弊、替考、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答案、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便利、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等。

3. 考试结束时需立即停止答卷,将试题、答卷、草稿纸按要求整理放于桌面,待监考人员收齐清查无误后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后继续答卷,或将相关考试材料带出考场,按违纪处理。

4. 交卷后需立即远离考场,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返回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其他重要提醒 

1. 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意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切勿心存侥幸触碰作弊红线。

2. 若对考试安排或纪律要求有疑问,可提前向学院教务老师咨询,避免因疏忽造成违纪。            

3. 违纪作弊行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处分结果记入个人学籍档案,望全院考生引以为戒。 

文字:曹敏瑶

指导老师:万欢                       

编辑:吴泽琦

编辑审校:王琬萱

审校:周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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