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景区搭建彩钢房、板房的公告

为守护官珠沟景区自然生态与人文景观风貌,规范景区建设秩序,消除建筑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宕昌县城乡规划区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宕昌县官鹅沟大景区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城关镇人民政府现就官珠沟景区内严禁违规搭建彩钢房、板房,规范建房行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官珠沟景区及周边全覆盖
本次管控范围为官珠沟景区及景区周边全部区域。凡在该区域内的各类建设行为,均需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坚决杜绝违规搭建行为,守住景区生态与景观底线。
二、严禁行为:坚决杜绝违规搭建彩钢房、板房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自然资源、住建、文旅等相关部门依法审批,以居住、经营、仓储、临时使用等任何名义,擅自搭建彩钢房、彩钢棚、活动板房、简易板房、玻璃房、集装箱房等违法建(构)筑物。严禁对景区内现有合法建筑违规加建、改建彩钢及板式结构附属设施,同时严禁施工单位承接无审批手续的违规搭建工程,从源头遏制违法建设。
三、整改要求:限期自拆,逾期依法强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官珠沟景区内已建成的无合法审批手续彩钢房、板房等,搭建责任人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于30日内自行拆除完毕,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场地原貌。彩钢房、板房耐火性、抗风性差,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且严重破坏景区景观,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城关镇政府将联合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及相关损失由搭建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责任追究:违规必纠,违法必究
对拒不整改、顶风违建、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合规建房:严格按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建设
景区内建设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必须严格遵循官鹅沟大景区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全部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建设标准施工。建设过程中,建筑风格、色彩、材质需与景区整体风貌相协调,严禁使用彩钢、板式等影响景观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材料,坚决做到先审批、后建设,按规建、不违建。
六、全民监督倡议:携手守护景区美景
维护景区良好风貌,需要全民共同参与。欢迎广大群众、游客积极举报违规搭建行为,镇政府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让我们携手同心,自觉抵制违规搭建,共同守护官鹅沟大景区的整洁、安全与秀美,打造优质旅游环境。
举报电话:
15103986220、1829458143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宕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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