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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事业单位 | 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

admin2026年03月05日 22:15:24国内旅游目的推荐2
事业单位 | 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

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文化和旅游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开展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批次公开招聘的单位为故宫博物院(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单位基本情况请参见文化和旅游部网站(https://www.mct.gov.cn/gywhb/jgsz/zsdw_jgsz/)或单位官方网站。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祖国统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详见《文化和旅游部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一)》(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范围
(一)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毕业当年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北京生源毕业生应为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年龄不超过38岁(1987年3月1日后出生)。
(二)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4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报名时已取得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可报考北京生源岗位,年龄不超过38岁(1987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最高学历学位在读期间或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应聘人员按照《岗位信息表(一)》中所列方式,按用人单位要求报名。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本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有关材料。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笔试。用人单位将以邮件或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通过资格审查实际人数开考,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笔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有资格进入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知识、认知能力和专业水平。笔试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照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个人修养、语言表达、逻辑分析与应变能力、岗位匹配度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未达到70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的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方式为个别谈话和查阅档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理。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文化和旅游部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向用人单位报告。
(三)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安排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五)考试各环节中,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同分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通畅。因邮件或电话或手机短信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应聘人员如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入职资格,须提交书面声明。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
2026年3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应聘人员承诺书.doc

来源 | 人社部网站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2026年度第五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参加本次统一公开招聘的单位为交通运输部档案馆、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交通运输部长江通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江苏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长江航道局、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含上海河口海岸科学研究中心)、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长江航运总医院、交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各招聘单位岗位信息和相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五批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招聘对象

(一)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当年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及以下2026年8月31日前,博士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应聘京内事业单位的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京内生源应在入读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社会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另有要求的,详见招聘单位岗位信息表。应聘京内事业单位的,应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从京外调配人员的有关要求,如为留学回国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应符合在京安置落户的有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港澳台等地区毕业生参照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条件。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交通运输事业,有志投身交通运输事业;

(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或同类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3月16日9:00至3月25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s://rccp.jtzyzg.org.cn),在相应的招聘公告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部分岗位要求择业期人员提供《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包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目录(https://yz.chsi.com.cn/zyk/)、《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资格审查。

3月16日9:00至3月26日18:00,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3月25日18:00前申请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意见为“退回修改”的应聘人员,可在3月26日17:00前按审查意见修改、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3月26日18:00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各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应当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笔试。若岗位取消,3月27日9:00至18:00,由招聘单位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取消岗位招聘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确认。

3月28日9:00至3月31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点击“我的报名”进行考试确认。逾期未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4月13日9:00起,考试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试组织

(一)笔试。

笔试暂定4月19日上午举行。共设北京、天津、烟台、上海、武汉、南京、重庆、广州8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现场纸笔考试的形式,重点测查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面试。

参加公共笔试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各招聘单位具体考试形式及成绩核算方式见《岗位信息表》,面试具体安排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单位确定的成绩核算方式和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或按照各岗位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其是否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其上级部门决定是否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岗位信息表》执行。

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如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诚信承诺,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三)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五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各招聘单位报名联系电话:

(五)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技术咨询电话:010-65299061、010-65299059。

(六)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10-65299083,监督邮箱:jtysrccp@163.com。

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2026年3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五批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未就业承诺书(仅择业期考生提供).docx
附件3: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报名表.docx
附件4:亲属关系承诺书.docx
附件5:社保个税查询指南和提供材料示例.pdf
来源 | 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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