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通告
关于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问题,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导游乱象 1、未取得导游资格证,擅自从事导游活动; 2、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 3、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4、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变更行程、中止导游活动; 5、讲解内容低俗、服务态度恶劣、未佩戴导游证或未携带电子导游证。 (二)强制消费 1、导游人员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商家串通收取回扣、虚假宣传旅游商品; 3、推荐不合格经营场所; 4、向游客兜售物品或索取小费; 5、恶意甩团、甩客,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线索征集热线:0475-6123015 (二)现场征集地址:通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楼207室 执法监督科)通辽市科尔沁区东顺路73号 (一)线索提供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提供线索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线索提供人在提供线索时,请尽量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合同等),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线索提供人保密。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合理解决问题。旅行过程中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

一、征集内容
二、线索征集方式
三、提供线索须知
四、线索接收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五、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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