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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女大学生景区未购票坠亡,家属索赔90万被驳回

admin2026年03月05日 13:54:41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案例】女大学生景区未购票坠亡,家属索赔90万被驳回

一起备受关注的女大学生在庐山风景区坠亡案经江西省庐山市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2021年7月,女大学生小刘在庐山龙首崖景点坠亡,由于其未购买门票且生前有抑郁症病史,其父母在获得保险公司人道补偿后,将景区管理部门告上法庭,索赔90余万元。法院最终认定景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01

事件回顾:大学生景区坠崖失踪

2021年7月26日,女大学生小刘进入庐山风景名胜区龙首崖景点后失踪。8月6日,其父母向庐山公安局报案。警方于8月10日在龙首崖下方约60米处发现一具尸体,经DNA比对确认死者正是小刘。警方经过深入侦查,确认小刘在进入景区当天坠亡,且排除他杀可能。

据主审法官黄达介绍,调查发现小刘是通过登山小道进入景区,并未购买门票。其家属反映,小刘在高中时曾因学习压力大患上轻度抑郁症,且在事发前曾与母亲发生争执。综合法医检验报告、现场勘查及家属提供的线索,警方最终认定排除刑事案件。

02

保险公司支付4万多元

事件发生后,经庐山景区安全管理部门协调,保险公司向小刘的父母支付了4万多元的补偿款。然而,在签下调解协议后,小刘的父母将庐山景区管理部门告上法庭,主张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0余万元。

03

景区已尽义务,死者系自身故意

庐山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龙首崖景点作为开放式户外场所,沿途已设立安全警示牌,且在临崖观景台设有1.2米高的护栏,景区管理方已履行了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法官黄达表示,在排除他杀的情形下,结合小刘生前患有轻度抑郁症、独自出行、事发前与母亲发生争执、抛弃行李等行为表现,以及景区安全防护措施齐全的客观事实,法院推定小刘的死亡系其自身故意造成。因此,景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04

安全保障义务有边界

针对此案,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解读。他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景区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确实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此义务并非无限责任,关键在于管理者是否尽到了相应的职责,如设置护栏、风险提示、人员巡查等。

朱巍特别强调,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与游客是否购票并无直接关系,景区对未购票进入者同样负有基本的安全保障责任。但购票游客与景区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景区承担的注意义务标准相对更高。而本案中,景区不仅设置了完善的防护设施,还在事发后积极协调了人道补偿,已经体现了责任担当。

05

摒弃“有损害就有人填补”的固化思维

在判决书中,法官黄达也进行了充分的法理阐述。他表示,年轻生命的意外逝去确实令人悲痛,但不能因此将道德情感凌驾于法律之上。司法实践中需摒弃“谁闹谁有理”、“有损害就要有人来填补”的固化思维,避免滥用“公平责任”原则。本案中,被告景区不存在过错,且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协助家属争取了保险补偿,尽到了人道主义精神,依法不应再承担其他责任。

此案的判决明确了公共场所管理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也为类似“自陷风险”行为的责任划分提供了司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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