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里乡村景区服务设施招租公告
为充分发挥画里乡村景区资源优势,丰富景区旅游业态,契合菜花节、音乐节等特色文旅活动举办需求,推动景区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打造特色旅游名镇核心景区,现画里乡村景区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白沙村红军桥沿河露台、小食售卖亭等场地摊位,为各类文旅活动配套经营提供优质载体,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面向社会竞价招租的摊位、场地有:
(一)摊位数量10个
1.沿河露台4个;
2.小食售卖亭6个;
(二)场地分布
沿河露台位于景区茅草房至洞梁子段,为菜花节、音乐节客流核心动线点位,视野佳、人流量大;
小食售卖亭位于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场坝,紧邻各类活动主入口及客流集散核心区域,消费需求集中。
二、租赁期限
时间:自2026年3月5日起,至少一年起租,具体期限面议。
三、招租对象
愿意在本公司管理下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租金
(一)最低控制线
1.沿河露台部分:红军桥露台租金为5000元/年,其余3个露台为3600元/年;
2.小食售卖亭部分: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场坝共6个亭子,租金为5000元/年/个;
3.补充说明:若承租方仅租赁2026年菜花节期间(短期租赁),无论何种点位,单个点位费用统一为2000元。
(二)每个摊位、场地的租金设置最低控制价,以竞价、面议的方式确定最终价格;(同一个摊位、场地只有一人报名时);
(三)参与摊位、场地竞价的需向本公司提交竞价保证金;
(四)租金及竞价保证金的具体情况,请有意参与竞价的承租方申请人自行咨询画里乡村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招租以本公司设置租金最低价,具有承租意愿的个人或企业竞价的方式进行,出价高者得以承租相关摊位、场地。
五、招租规则
(一)各意向承租方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摊位所划分区域的经营范围进行报名竞价;
(二)本公司已对所有场地、摊位进行编号,各报名主体按摊位编号进行竞价。若标的场地、摊位仅有1人报名的,则报名人直接为确定承租方申请人;若标的场地、摊位(即同一)报名数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者,通过竞价形式确定最终承租人。若标的场地、摊位在规定公告期内无人报名的,在招租条件不调整的情况下,后期符合招租条件的报名者可在画里乡村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直接登记承租;
(三)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抵摊位租赁费(多退少补)。中标者须现场签订摊位租赁合同,并缴纳摊位租赁费,视为弃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者请在招租工作结束后到本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我司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经营权租赁期内特别约定事项
(一)竞租人取得租赁权后,必须按照行业部门监管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得从事违法经营,不得从事出租人不允许从事的经营范围,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私搭乱建、不得超摊扩摊、占道经营,不得私自将该市场经营权整体或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转让、转借;
(二)经营权租赁期内,排水管道、排污管道、电路气路、摊位等的日常维修维护、清掏等费用以及水费、电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经营权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按天向出租人分摊承租范围内的管理、保洁费用10元,与承租租金同期一次性支付。
七、其他事项
(一)承租方申请人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提交虚假资料的,我司可随时解除合作关系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次招租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申请人自行承担,我司不作任何补偿;
(三)报名时间:2026年3月4日起;
(四)报名提交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有效证件;若为个体须提交个人近1年征信报告;
(五)报名地址:画里乡村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夏粤:17381401309;
(七)具体约定事项以合同为主。
古蔺县画里乡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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