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景区协会2026年第一季度会员招募邀请函

云南省旅游景区协会会员招募邀请函
云南省旅游景区协会是经云南省民政厅批准同意成立的全省性的旅游景区行业组织,是由全省旅游景区及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AAAA级社会组织。截至2026年1月,协会现拥有会员单位141家,覆盖云南省16个州(市),其中AAAAA级旅游景区10家,AAAA级旅游景区84家,AAA级旅游景区19家,AA级旅游景区3家,旅游相关企业19家,州市(县)旅游相关协会6家。
云南省旅游景区协会成立以来,本着“规范办会、民主办会、服务办会、发展办会”的办会理念,不断强化协会“沟通、协调、服务、维权、自律”的基本功能,研究和探索各类旅游景区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助推提高旅游景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会员和全省旅游景区提供信息咨询、行业调研、业务培训、创建指导、营销宣传、品牌创建、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培育新质生产力,优化会员结构,推动云南旅游景区的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现诚挚邀请全省各旅游景区及旅游相关企业加入本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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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对象和范围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等;
(三)云南省内A级旅游景区、旅游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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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权利及义务
(一)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3.有优先或优惠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4.有要求协会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5.在遇到重大困难时,有请求协会提供帮助(如涉及调解、诉讼等)的权利;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义务
1.执行协会的决议;
2.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4.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各种有关资料;
5.为协会的发展献策出力;
6.按规定缴纳会费,如中途退会,已缴纳会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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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旅游景区协会章程》规定,会费标准为:
会员单位2000元/年
理事单位8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20000元/年
会长单位3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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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会的程序
(一)申请单位填写《云南省旅游景区协会景区单位入会申请表》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性质、近年来的经营效益等;
(三)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
(四)办理会员登记手续;
(五)由本会颁发会员牌,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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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云南省旅游景区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艳红、赵淑娟
联系电话:0871—64637802
13668737530、18587219909
邮箱:ynjqxh@163.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投中心B2栋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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