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整治旅游行业“黑导游”、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征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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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导游”“强制消费”“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提升第十四师旅游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第十四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开展旅游行业“黑导游”、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开展旅游业务。
2.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证件从事导游活动。
3.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4.无营运资质车辆承接旅游团队运输业务。

1.导游胁迫、诱导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
2.旅行社通过“低价游”吸引游客后强制消费。
3.景区、餐饮、住宿等场所虚标价格、缺斤少两。

1.旅行社不按时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2.以恶性价格战扰乱旅游市场,降低服务标准。

1.发布虚假旅游广告,虚构“政府补贴”“限量特价”等营销话术;
2.隐瞒购物点数量、压缩游览时间变相诱导消费;
3.未与游客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条款存在“霸王条款”。
0903-2066315
bt14swtglj@126.com
(需在标题中注明旅游举报线索)
1.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名称、事件经过及相关证据(合同、录音、付款凭证等),以便核查。
2.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举报内容需真实客观,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我局将逐一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将依法移交相关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并积极向社会公开典型案件及整治进展。
欢迎广大游客、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来源:文旅昆玉
编辑:阿瓦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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