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荐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 正文

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和与合普法 | 陈浩:旅游过程中受伤,谁该担责?

admin2026年02月27日 08:37:05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和与合普法 | 陈浩:旅游过程中受伤,谁该担责?

2026年春节假期刚结束,大家是否还沉浸在假期旅行的欢乐氛围中?如果在旅行中,你遇到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或者在旅游过程中受伤等意外情况,那快来看看云南和与合律师事务所针对以上问题的详细回答和建议,希望能帮助你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云南和与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陈浩

责任的承担主体要根据受伤的具体原因来确定。如果伤害是由于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例如未对可能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项目进行明确的警示和说明,或者安排的交通工具、住宿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选择的辅助服务者不具备相应资质,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一条,旅行社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伤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例如在景区被其他游客碰撞、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发生事故等,就要由直接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旅行社在未尽到必要的提示和救助义务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再者,如果伤害是由于旅游者自身不听从导游、景区的安全警示,擅自脱离团队进行危险活动,或者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的,则旅游者需要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旅行社在已尽到提示、救助义务的前提下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