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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新版旅游合同将启用,签订合同别马虎,否则将面临处罚

admin2026年02月27日 00:52:46国内旅游目的推荐2
新版旅游合同将启用,签订合同别马虎,否则将面临处罚

新版旅游合同将于2026年3月3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旅游合同是 消费者(游客)与商家(旅行社)履行契约的重要凭证。关系到供需双方的利益,一旦合同签订时留下隐患,会产生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同,双方极易产生纠纷。

根据新版合同规定,旅行社在签订和履行境内旅游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五大类要求,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

一、资质与签约规范

1. 必须使用2026年版官方示范文本

自2026年3月31日起,必须使用文旅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新版合同,旧版(2013-2014年版)同步废止。纸质合同与电子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必须载明14项法定事项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合同中必须明确列明:

· 旅行社名称、许可证编号、地址、联系电话

· 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

· 签约地点和日期

·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

· 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 游览项目具体内容及时间

· 自由活动时间和次数

· 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 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场所名称(如有)

· 另行付费项目及价格(如有)

· 解除或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期限

· 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机制

· 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 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违规处罚: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载明上述事项,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可责令停业整顿1-3个月。 

二、购物与自费项目规范

1. 必须书面确认

所有购物场所、另行付费项目及停留时间,必须在签约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严禁行程中擅自增加。

2. 严禁强制购物

不得通过安排购物或自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若存在强迫购物,需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 的赔偿金。

3. 违规安排须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擅自增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或自费项目,游客有权在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退货,旅行社须先行垫付货款。

违规处罚:强迫购物或擅自增加购物点,可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情节严重可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安全保障义务

1. 订立合同时即告知安全事项

旅行社在订立合同时及出团前,必须向旅游者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发放安全信息卡(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2. 必须向合格供应商订购服务

必须向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订购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不得组织旅游者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

3. 突发事件须及时处置报告

遇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须立即采取必要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

四、个人信息保护

1. 严禁超范围收集使用

除履行合同必需外,不得擅自收集、储存、使用、传输、买卖旅游者个人信息。

2. 泄露须担责

若非法处理个人信息,须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承担相应责任。

违规处罚: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可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可处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可处5000万元或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吊销相关业务许可。

五、履约与服务质量

1. 不得擅自变更行程

除旅游者提出且不影响行程外,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安排。

2. 导游须持证上岗

必须安排持有导游证的人员提供服务,无证带团属违规。

违规处罚:安排无证导游,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停业整顿。 

合规查询与投诉渠道

资质查询: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https://publicity.mr.mct.gov.cn)

投诉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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