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课堂 | 假期虽结,年味未散!旅游法“避坑”指南请查收

法定春节假期已收官,但直到正月十五,年味儿都还在!不少人选择错峰出游,避开人潮享受慢旅行。不过,旅途越惬意,越要守住权益底线——强制购物、临时改行程、退费难……这些糟心事,《旅游法》早就为你划好了“红线”。
本期普法微课堂,我们用漫画+干货的形式,带你秒懂旅游维权要点,让错峰之旅更安心!
拒绝“被购物”,行程自由我说了算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若导游强制你购物,可直接拒绝,无需妥协!
行程“被缩水”,赔偿必须到位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缩短游览时间,属于违约行为。根据《旅游法》第七十条,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还未履行部分的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切记:出发前一定要签订正式旅游合同,明确行程安排、游览时长,这是维权的关键凭证!
退费“被拖延”,维权途径选对路




遇到旅游纠纷,无需陷入僵局,四种维权途径任你选 :
1. 优先与旅行社协商,争取现场解决;
2. 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申请调解(拨打12315或12345政务热线);
3. 依据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 向人民法院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证据“留好底”,维权不慌底气足




维权的核心是证据!无论遇到哪种纠纷,都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 书面证据:旅游合同、行程单、发票、支付记录;
• 视听证据:现场照片、视频、录音(清晰记录侵权事实);
• 其他证据:景区门票、住宿凭证、与旅行社的聊天记录。



错峰出游,是为了享受更舒适的旅途;熟知《旅游法》,是为了守护这份舒适。假期虽结束,春节仍在继续,愿你带着满满的年味,奔赴下一段旅程,一路顺遂,远离“旅游坑”!
如果遇到旅游纠纷,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丨王萍 初审丨李青 终审丨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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