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荐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 正文

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曝光台(第四期)| 2起涉及旅游市场领域典型案例

admin2026年02月18日 20:41:01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曝光台(第四期)| 2起涉及旅游市场领域典型案例

 2026年春节是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后的首个春节。为深入贯彻全省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部署,切实保障节日期间旅游市场平稳有序,让广大市民游客度过一个安心、舒心、暖心的新春佳节,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盯旅游消费热点领域,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力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以案为鉴、以案示警,督促广大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恪守诚信原则,依法合规经营。

01
三亚某实业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5年12月6日,消费者通过某民宿网络预订平台预订了2026年1月26日至2月14日共19晚的住宿服务,实际服务提供方为三亚某实业有限公司。经查实,该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已明确知晓所涉房源因房主收回房屋使用权而无法对外出租,已无法按原约定提供住宿服务。在2026年1月21日消费者就该订单进行入住核实时,该公司仍谎称可正常入住;直至2026年1月25日,即入住前一天,才临时告知消费者无法入住。在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约定的情况下,该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面擅自解除约定并拒绝提供服务。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35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2
三亚吉阳某水产摊欺诈消费者案

 2026年2月16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节日市场暗访检查时发现,位于吉阳区的某水产摊主周某在向消费者销售白鲳鱼、金古鳗等海产品过程中,多次未去除用于称量的塑料框和金属盘重量,直接将盛有海鱼的容器连同产品一并计价,存在短斤缺两、欺诈消费者的违法经营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条款,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保持旅游市场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坚决维护海南自贸港旅游市场良好秩序。同时,郑重提醒广大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也呼吁广大市民游客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如遇侵权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同守护安全、公平、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END

总 编:杜 自 传

审 核:王 春 林

编 辑:唐     卓

设 计:唐     卓

来 源: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韦秋云

行政执法
关注我们
获取更多一手执法信息

【新春“我”在基层】除夕督导保平安 深入一线送关怀

【新春“我”在基层】新春慰问鼓干劲 坚守岗位保佳节

【执法服务“我”在岗】是他们!以“执法蓝”守护“春节红”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