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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纳斯景区关于进一步落实民宿服务经营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提示

admin2026年02月15日 22:34:34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喀纳斯景区关于进一步落实民宿服务经营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提示

喀纳斯景区关于进一步落实民宿服务经营者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提示

景区广大经营者(商户):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防范化解景区消防安全风险,保障游客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景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落实民宿服务经营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做到资质合规管理规范。须依法取得消防安全相关许可,亮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严禁无证、违规开展经营活动。从业人员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熟练掌握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应急疏散等技能;新员工上岗前须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在岗人员开展复训,确保人人懂安全、会应急。

(二)做到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按规范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烟感报警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确保数量充足、完好有效,每日开展检查维护并记录。全面安装使用智慧电力系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改装线路,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及插线板。冬季取暖设备须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配备防火隔离设施,落实“人走电断”制度。

(三)做到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各经营户须切实履行自查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逢九安全日”自查自纠,定期开展全流程无死角自查并做好记录,重点排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核查电器线路、燃气设施是否合规,大功率电器、取暖设备使用是否规范,严格落实“人走电断、人离火灭”;检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堆放杂物、积雪或违规占用情况;确认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器材数量充足、完好有效。针对冬季严寒,经营户须每日清理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对消防设施采取保温防冻措施,从源头防范消防安全隐患。

(四)做到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制定符合本经营场所实际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疏散路线、责任人及应急处置流程,在显著位置张贴疏散示意图。按要求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畅通无阻,不得占用、堵塞或封闭。配备足够的应急避难物资,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五)做到信息公开宣传到位。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游客和监管部门监督。通过经营场所电子屏、公示栏、微信群等渠道,向员工和游客普及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知识,特别是初期火灾处置、景区严禁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常识。

二、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一)主动接受检查。对景区开展的日常巡查、“逢九安全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工作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消防安全管理台账、设施维护记录、培训演练档案等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拖延检查,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 

(二)主动整改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须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须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采取防范措施,待隐患彻底消除并经核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 

景区消防、应急管理、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持续加大日常联合检查力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经营者依法予以曝光、从严查处;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引发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希望景区各民宿及服务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责任义务,主动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共同营造景区安全、放心、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

喀纳斯景区管委会    

喀纳斯景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1月29日    

责编:杜   炼
审核:王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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