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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关于金滩景区2026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admin2026年02月15日 15:45:56国内旅游目的推荐2
【关注】关于金滩景区2026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关于金滩景区2026年春节期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各经营单位、游客及市民:

2026年春节将至,为落实东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保障金滩景区生态与公共安全,营造平安、洁净、文明的节日氛围,根据《防城港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规定》《东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规定要求,现就金滩景区春节期间禁燃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燃时间与区域

(一)禁燃时间:2026年2月15日-23日。

(二)禁燃区域:金滩景区内沿线海岸(含沙滩、滩涂、滨海步道和海岸线延伸覆盖区域)及海岸沿线60米范围内防护林带,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特殊响应:若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响应时,景区全域同步执行全市禁燃要求,直至预警解除。

二、管理要求

(一)涉及沿线经营单位须履行“门前三包”主体责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禁燃通告,主动告知游客及消费群众禁燃规定。严禁私自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及为他人提供燃放条件,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立即劝阻并向公安部门(110)或景区管理部门(0770-7222463)报告。

(二)广大游客及市民应自觉遵守禁燃规定,严禁进入禁燃区域点燃、投掷烟花爆竹;严禁损毁禁燃标识标牌、防护设施等公共财物。

三、违规责任

(一)对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不听劝阻、聚众燃放或引发安全隐患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未经许可在禁燃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防护林火灾、海岸生态破坏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东兴市京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

相关链接:
东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来源:广西东兴、东兴市京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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