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春节”假期旅游市场服务保障 优化旅游环境的公告





关于加强我市“春节”假期
旅游市场服务保障 优化旅游环境的
公 告
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春节”旅游环境,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范经营 维护市场秩序
1.严禁“不合理低价游”。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游客,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2.严打无证从业。严禁未取得导游资格证者从事导游活动;严禁在景区及周边强行拉客、尾随追逐车辆,扰乱公共秩序。
3.禁止强制消费。不得胁迫、诱导或欺骗旅游者消费;不得向游客兜售物品。
4.保障商品质量。严禁缺斤少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禁欺客宰客。
5.落实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诱导宰客;不得利用虚假或误导性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杜绝隐性消费和强制消费。
6.严查非法营运。严禁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含出租车、网约车)不得拒载、甩客、故意绕道、擅自涨价或不使用计价器。
7.规范停车收费。严禁私设停车场、违规收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私自划定收费停车位。
二、文明出行 确保旅游安全
8. 遵守景区规定。请勿前往未开发或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游览,严防迷路、失火等安全风险,注意防火避灾。
9. 践行文明旅游。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不破坏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公共场所请勿大声喧哗,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共同维护环境整洁。
10. 理性消费维权。广大游客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违规旅游行为。
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旅游投诉电话:0373-6232656
文广旅局:0373-6291176
市场监管局:0373-6292090、12315
公安局:110
商务局:0373-6292721
交通运输局:0373-6291017
城管执法局:0373-6204439
2026年2月14日
来源:市文广旅局




美 编:苏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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