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优化文旅扶持办法,促进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

2月14日
经优化修订的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文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下称《扶持办法》)正式印发
本次修订紧扣合作区第二阶段建设目标
突破原有框架
构建起
“产业提质-业态丰富-服务升级”
三位一体的扶持体系
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
为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注入新动力
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识别下方二维码
进入官网了解通知详情
▼

丰富原有条款
吸引澳门特色店落地横琴
深化琴澳融合是本次修订的核心导向。政策通过品牌落地、产品联动、活动协同等方式,推动两地一体化发展。
✦为便利澳门优质文旅资源延伸至横琴,《扶持办法》新增对澳门“百年传承店”“澳门特色老店”“专精特色店”在合作区落地的奖励。
✦产品联动方面,对“澳门+横琴”模式的影视制作、团进团出研学游、澳门住宿精品旅游线路等一体化产品给予叠加奖补或额外奖励。
✦活动协同方面,在支持琴澳联合举办文旅交流活动的基础上强化实效导向,新增面向公众发布、按实际投入比例的考核,并提出更具针对性的补贴,促使琴澳合作从“形式联合”走向“实效融合”。
降低申报门槛
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
本次修订适度下调了多项申报标准,从降门槛、丰激励、简流程三方面激活市场。
具体而言,在文创商品研发、旅行社营收等方面的要求更为宽松,导游带团天数奖励门槛降至20天等,使更多中小微企业和从业者能够受益。
支持维度也进一步拓宽,对多项条款实施分档奖励,演艺产业新增脱口秀、演唱会等扶持品类,康养旅游新增“康养+文旅”主题活动奖励,对累计举办活动达标的主体给予额外奖励。
申报流程同步优化,活动备案时间缩短至20天,并推行线上办理,提升企业便利度。
支持新兴业态
提升国际化服务
政策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一方面大力培育文旅新增长点,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支持直升机低空观光航线、无人机飞行表演等低空文旅业态发展;升级对夜间消费的扶持,将夜间演艺、文创集市等纳入奖励范畴,最高奖励提升至100万元,并给予交通租赁补贴;同时降低亲水、康养旅游申报门槛并提高奖励标准,推动特色业态规模化发展。
另一方面,《扶持办法》紧扣横琴建设国际休闲旅游岛定位,新增“支持旅游国际化发展”条款。
✦硬件上,支持全域多语种标识与导览系统建设,消除国际游客语言沟通障碍。
✦人才上,新增英语及小语种导游专项奖励,提供文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并对国际技能培训予以额外奖励,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国际化接待能力。
未来,合作区将依托澳门国际化优势与横琴的内地连接功能,以该项政策为抓手,持续深化琴澳文旅资源互通与产业融合,培育特色文旅品牌,激活市场创新活力,推动文旅产业向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升级,加快打造世界级旅游度假区。
一图读懂《扶持办法》
👇









转发分享
编辑 | 吴慰
责任编辑 | 陈骧
审核 | 陈秀岑
来源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