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宜春旅游集团纪检监察组:春节廉洁提醒
市纪委监委驻宜春旅游集团纪检监察组:春节廉洁提醒



撰稿:李 静 编辑:钟灵毓 复审:杨秋锦 审签:林 岗


新年快乐 阖家安康

春
节
岁寒年关至,清风启新程。2026年春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坚决防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驻宜春旅游集团纪检监察组温馨提醒您:
1.严禁违规收受名贵特产、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等,坚决抵制以“人情往来”“节礼习俗”为名的“围猎”行为,警惕快递送礼、线上转账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2.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相互走访、送礼、宴请;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第三方合作机构私借车辆使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健身、娱乐等;
6.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杜绝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参与“一桌餐”等违规宴请;
7.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8.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9.严禁违反值班值守、外出报备等制度规定;
10.严禁其他违反廉洁纪律和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欢迎大家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795-3259612、1500796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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