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处理办法》3月15日正式施行,游客投诉有门路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3月15日正式施行,游客投诉有门路旅游公示|《旅游投诉处理办法》修订 距离上次修订提出征求意见,不知不觉已经达到一年之久,2024年11月份,然后中间经过不断修改,对比之前的原文,的确有所修改,完善,而且用词更加准确。时间经历一年之久,在2025年12月底通过,然后到现在2月份发出来,3月15日开始执行。当然,这个执行办法主要还是对于政府相关机构给予约束,同时对相关主题单位给予处理指导意见规范。 对于游客来说,当你遭遇到认为不公平的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基本上四种处理方式: 一是双方协商,基本上就是现场处理或者打电话等; 二是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热线12315、市长热线12345)、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是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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