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旅游合同!罚!

近日,昆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与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紧密联动、协同作战,指导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功查处一起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典型案件。该案既是长三角旅游市场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后的成功实践,也是昆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推动执法权限下沉、加强对区镇旅游执法精准指导的示范案例。

2025年11月,昆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移交线索,对昆山某旅行社涉嫌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行为开展核查,并将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托《长三角八城市旅游市场执法协作备忘录》等执法协作机制,两地三部门执法机构快速响应、密切配合,最短时间完成了违法事实核查和证据固定,有效破解了异地取证难、线索移交慢等办案难题。最终,根据《旅行社条例》等相关规定,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春节假期临近,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提醒本市旅行社:在选择客源地旅行社进行宣传招徕时,务必要选择信誉好、资质全的同行企业进行合作,并签订规范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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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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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其他旅行社委托为旅游者提供地接服务的,应当要求委托社与旅游者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并经旅游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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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期间,要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约定的事项实施,严禁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切实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同时提示广大旅游者:报名参团要通过正规渠道,选择正规的平台和旅行社,不要轻信误导性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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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正规的旅游业务平台和企业进行咨询,不要轻信任何客服人员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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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旅游费用(含定金)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约定详细的旅游行程,防止抵达目的地后旅行社变更行程,增加其他旅游项目和费用,给自己的旅行带来不好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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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保管旅游合同、交费凭据。
行程中遇有旅游纠纷时,理性维权,及时通过12345热线投诉举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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