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丨既能旅游又能养老还能有收益?没这好事儿!

近年来,以非法集资为代表的非法金融活动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案发后不仅造成群众大量财产损失,也扰乱了社会经济金融秩序。
值此岁末年初之际,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让广大市民过个安心年,中共杭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选取系列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深刻揭示非法金融活动常见的违法手段以及案件所带来的危害,帮助广大市民“擦亮眼”,进一步提升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案例一
空壳公司+虚假增信非法吸收存款

山东某公司通过注册700余家空壳公司,以虚假项目和非法担保为幌子,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超百亿元。其模式包括虚构“供应链金融”“新能源投资”等概念,承诺年化收益8%-15%,进行虚假增信。案发后,43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部分资金被冻结。
以案说法:
根据《刑法》第176条,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并且承诺回报,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投资者需核实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警惕“国资背景”“供应链金融”等概念包装,避免参与无实体支撑的投资项目。
案例二
伪慈善+虚拟货币复合集资诈骗

2024年9月,刘某等人冒充“恒南书院”创始人王某某,以“慈善投票+碳中和投资”为名,诱导投资者参与虚假“数字期权”交易。该团伙通过伪造区块链数据、操纵虚拟货币价格,承诺年化收益50%-100%,涉案金额超3亿元。
以案说法:
本案属于“伪慈善+虚拟货币”复合型诈骗,司法机关通过追踪虚拟货币交易,揭露其“慈善+投资”捆绑销售、拉人头返利的传销模式。投资者需警惕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避免参与“区块链+公益”等概念包装的项目。
案例三
养老+旅游复合概念话术集资诈骗

2009年至2021年,周某标等人以“旅居养老”为名,通过“预付卡返息”模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50.3亿元。该团伙虚构全国连锁养老基地,承诺年化收益8%-12%,资金实际用于返本付息和个人挥霍。2024年4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周某标因集资诈骗罪获刑16年。
以案说法:
本案利用“消费即投资”话术诱导老年人参与,老年人需警惕 “免费旅游”“高额返利”等陷阱,投资前需咨询专业人士,并核实企业是否具备《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拒绝签订“预付费返息”合同。
案例四
以电商平台伪装合法经营集资诈骗

2024年6月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闻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该团伙运营“拆豆豆”电商平台,以“拆单返佣”“高额补贴”吸引商户充值,形成资金池非法吸收30.98亿元。其模式包括虚构上市前景、默许刷单交易、挪用资金用于个人挥霍,造成投资者损失超20亿元。
以案说法:
部分电商平台以“拆单返佣”“高额补贴”吸引商户充值,形成“平台补贴—资金池—自融自用”的链条。投资者需核实平台是否具备支付牌照,拒绝参与“刷单返利”等违规操作。
案例五
云养经济新业态掩盖非法集资本质

2024年5月,张某团伙搭建虚假“云养牛”平台,谎称拥有海外牧场,以“线上认养、年化收益6%-13%”为诱饵,通过寄送虚假宣传材料、伪造牧场视频等手段非法吸收资金5亿余元,9月,警方跨省收网抓获全部嫌疑人。
以案说法:
投资者需谨慎对待“云养殖”“云种植”等线上投资,投资前要查验资质文件是否真实,时刻保持警惕心,避免仅依赖宣传材料作出判断。
案例六
熟人社会+传统会脚为幌子新型非法集资

2020-2022年,王某某、徐某某母子二人以“民间互助会”为名,制定“每月600元,196期”规则,通过微信群向43人募资150万元。初期以“竞价接会”制造“获利”假象,后期截留前4期资金用于个人开销,导致崩盘,参与者多为农村妇女,因“熟人信任”投入积蓄。2024年10月,抚州市临川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某某、徐某某母子有期徒刑1年8个月。
以案说法:
司法机关认定,虽名为“互助会”,但规则设计(如强制续交、竞价接会)实质为资金池运作,且面向非亲友扩散,突破 “民间借贷”范畴。熟人推荐不代表安全,农村地区需警惕“民间会脚”变异为非法集资,应拒绝参与任何“按期返钱”的民间集资,尤其是要求“拉人头”或“持续缴费”的模式,发现资金链紧张(如延迟兑付),立即保存合同、转账记录报案。
案例七
民生服务+虚假项目非法吸收存款

2024年3月,广州番禺警方对某中医馆立案侦查。该医馆以“中医康养”为名,通过免费体检、赠送鸡蛋吸引老年人,推销“中药种植”“理疗中心”项目,承诺年化15%-20%,非法吸收4300万元。资金用于支付业务员提成(30%)、场地租金(25%),仅5%用于药材采购。2024年12月,医馆人员陈某等3人被批捕,冻结资金800万元。
以案说法:
根据《刑法》第176条,以健康服务为幌子、面向老年人公开宣传,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机关认定,该中医馆无医疗资质,项目无实际经营,符合“四性”特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消费送理财”属违法。老年人需警惕“免费体检+投资讲座”,核实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查看项目合同,若发现业务员强调“内部消息”“名额有限”,立即远离。
案例八
预售养老服务消费卡非法吸收资金

江苏省某养老服务公司在未办理养老机构备案的情况下,利用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虚假宣传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投资获得高额回报等内容,向社会售卖数额不等的消费卡,并返还消费券用于抵扣旅游等服务。但实际上,非法吸收的集资款只有部分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最终被有关机关查办。
以案说法:
近年来,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频发。此类犯罪不仅给老年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还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老年人及其家属应提高警惕,增强辨识和防非能力,认清此类营销模式的真实意图和套路。
你看中的是他的利息
他盯着的是你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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