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破坏景区设施?孝义公安:拘!

孝义老城,
是我市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的重点工程。
景区建设运营以来,
孝义市公安局中阳楼派出所
始终将保障景区秩序稳定、
项目建设与运营安全置于突出位置,
对各类破坏景区设施、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秉持“零容忍”态度,
坚持依法严查快处,
切实守护老城历史风貌与游客群众安全。

近日,
中阳楼派出所
快速查处1起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
👇 👇 👇
案件回顾

2026年1月21日,孝义老城景区工作人员发现游乐场的伸缩门被人为损坏,遂报警。接警后,中阳楼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经现场勘查、排查走访、调取周边公共及商户监控,快速锁定违法嫌疑人徐某及涉案车辆。
经查:违法嫌疑人徐某酒后驾驶一辆江苏宗申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孝义市老城游乐场南门处,无故多次恶意冲撞游乐场伸缩门,造成伸缩门多处损坏、功能丧失,事后驾车逃离现场返回家中。到案后,徐某如实交代了其酒后滋事、故意损毁公共设施并逃离现场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因寻衅滋事被孝义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