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万元!乳源“引客入乳”旅游奖励新政来了,旅行社、导游、创作者都能领!
奖励对象
招徕游客赴乳源的具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法人社、导游员、县内旅游景区、涉旅企业、社会组织及文旅内容创作者(个人及企业)。
资金来源
从县财政资金中统筹安排,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的管理原则。
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旅游团队接待专项奖
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乘飞机、高铁、普通火车、大巴车和自驾车)来乳源旅游(原则上须同日到达),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游览 1个及以上县内A级购票景区✅ 参与世界过山瑶风情园非遗体验项目1次以上✅ 在县内限额以上住宿企业住宿1晚以上
奖励标准:
✈️ 航空旅游团
从县外招徕30人以上,按实际游客人数给予旅行社 20元/人奖励。
🚄 列车(高铁/普铁)旅游团
从县外招徕200人以上,按实际游客人数给予旅行社15元/人奖励(市文旅局另按实际游客人数给予20元/人奖励);300人以上给予25元/人奖励。
🚌 大巴旅游团
从县外招徕150人以上,按实际游客人数给予旅行社10元/人奖励。
🚗 自驾旅游团
从县外招徕30台以上,按实际自驾车数量给予旅行社 50元/台车奖励。
(二)入境旅游接待奖
旅行社招徕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游客来乳源旅游,同时游玩1个及以上县内A级购票景区(点)、参与世界过山瑶风情园非遗体验项目1次以上、在县内限额以上住宿企业住宿一晚以上,按实际游客人数给予旅行社 5元/人 奖励。
(三)国内年度贡献奖
1. 旅行社年度招徕境内游客1万人以上奖励1元/人(市文旅局另按实际游客人数给予2元/人奖励);4万人以上奖励 2元/人。
2. 旅游景区年度接待游客量较上年增长20%以上,按新增游客数1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优秀服务奖
1. 优秀导游员
取得导游资格证,在乳源注册或签约,全年带团100天以上(高级导游30天以上、中级导游60天以上),有效投诉不超过1起。接待游客量第1名奖励5000元,前2-5名奖励2000元/人,颁发"乳源年度优秀导游"证书。
2. 民宿/酒店服务奖
年度接待旅游团队住宿量前3名,分别奖励 1万元、5000元、3000元。
(五)宣传营销奖
1. 推介活动奖
在客源地举办乳源文旅推介会或组织媒体、旅行社来乳源踩线:
参与单位30家以上 → 奖励 5000元
参与单位50家以上 → 奖励 1万元
参与单位80家以上 → 奖励 1.5万元(需配套15篇次以上宣传报道)
2. 新媒体创作奖
本年度活动截止时间前,以乳源文旅资源或民俗风情为核心发布原创作品的新媒体作者可获奖励。
⚠️ 内容相同或相似度达60%的作品在不同平台发布,不重复计奖;共创作品达到奖励标准的只奖励其中一人;同一账号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2万元。
📱 微信公众号(单个作品阅读量)
1万次 → 200元
2万次 → 500元
5万次 → 1000元
📹 微信视频号(单个作品点赞量或转发量)
5千次 → 200元
2万次 → 500元
5万次 → 1000元
🎵 抖音(单个作品播放量 / 点赞量)
播放5万次 或 点赞2千次 → 200元
播放20万次 或 点赞5千次 → 300元
播放50万次 或 点赞1万次 → 500元
播放100万次 或 点赞2万次 → 800元
播放500万次 或 点赞10万次 → 1000元
📕 小红书(单个作品点赞量)
1000次 → 200元
3000次 → 300元
1万次 → 500元
(六)体育赛事组织奖
各级各类文旅体企业或单项体育协会未使用财政资金组织的体育赛事活动,招徕县外运动员(体育爱好者)来乳参加赛事活动且住一个晚上以上:
达到300人 → 按核定人数给予赛事举办单位5元/人奖励
达到500人 → 按核定人数给予赛事举办单位10元/人奖励
达到1000人 → 按核定人数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奖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本措施奖励项目及标准的对象均可申报。
⚠️ 旅游团队接待奖、入境旅游接待奖、国内旅游年度奖三项奖励不重复计奖。
(二)所需材料
1. 旅游团队接待奖
《旅游团队接待奖申请表》(附件1)、旅行社与旅游交通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景区门票购票单据、住宿发票、行程单、组团社确认件等证明材料,一团一表,加盖单位公章。
2. 入境旅游接待奖
《入境旅游接待奖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行程单、组团社确认件等证明材料,并附每个团队相关佐证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 国内旅游贡献奖
《国内旅游年度奖申请统计表》(附件3)及接待游客数量佐证材料,并附每个团队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一日游人数不列入统计人数。
4. 优秀导游员奖
《导游员奖申请表》(附件4),加盖旅行社或导游协会公章。
5. 新媒体宣传营销奖
《新媒体宣传营销奖申请表》(附件5)及相关图片、视频等数据证明材料和原创承诺书(附件6)。
6. 体育赛事组织奖
《体育赛事组织奖申请表》(附件7)及体育赛事报备申请、体育赛事活动方案、比赛秩序册(报名表)、参赛选手保险凭证、酒店住宿凭证。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 预申报
旅游团队接待奖(航空团、列车团)、体育赛事组织奖等奖励补助项目采取预申报方式,须在活动举办20天前向文广旅体管理部门提交预申请(附件8)。
2. 年度申报
旅游团队接待奖、入境旅游接待奖、国内年度贡献奖、优秀服务奖、宣传营销奖、体育赛事组织奖等奖励补助项目每年度申报一次,于 2027年11月1日前 进行申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3. 申报地点
市内外单位(个人)均向乳源县文广旅体局申报,申报时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4. 审核流程
申报项目由县文广旅体局组织评审小组审核、确定金额,并在 "智游乳源"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商县财政局提出奖励资金分配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 咨询电话
0751-5387381
0751-538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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