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漏”订酒店,省钱变“烧钱”?这种旅游坑千万别踩
旅游时,不少人在各大平台比价订酒店,看到低价房源难免心动。可如果通过非正规渠道预订,价格虽诱人,一旦商家单方取消订单,不仅旅游计划被打乱,还可能因房价上涨产生损失。近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在某二手平台订酒店被取消引发的纠纷。
2025年3月26日,王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搜索酒店预订服务时,看到李某经营店铺发布的代订链接,便向其咨询某酒店价格事宜。对于王某想要预订的房型,店铺人员报价五天四晚共计7600元。该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经过询问,店铺人员称是和旅行社合作,可以代为订房,并承诺是实名预订、实名入住、确保有房。王某觉得非常优惠,是“捡漏”的好机会,遂于当日向该店铺支付7600元进行了预订。

2025年4月12日,店铺人员向王某发送了订单号,并于4月13日发送了酒店出具的预订确认单。然而,4月26日,店铺人员突然在平台通知王某酒店临时不接受协议价,并在同日关闭了订单,退回了王某预订时所支付的费用7600元。
此时该酒店同日期同房型在其他主流平台的价格已涨至19000余元。王某不得不经过别的渠道重新预订同日期同房型,花费19901元。王某遂将店铺经营者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差价损失,并主张李某存在欺诈,要求三倍赔偿。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赔偿王某7000元。
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柳志君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通过非正规渠道预订酒店引发的纠纷。李某在线上二手平台以“协议价”为卖点吸引消费者,在收取款项并发送确认单后,却以酒店“不接受协议价”为由单方取消订单,让消费者在临近期限时面临酒店大幅涨价的被动局面,不得不以远高于原先的价格重新预订。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王某支付全款并收到预订确认后,单方取消订单,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综合考虑王某预定案涉酒店价格与李某店铺违约时案涉酒店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以及假期酒店价格上浮等情况,法院酌定李某赔偿王某7000元。王某主张李某存在欺诈要求三倍赔偿,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预订酒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正规渠道预订。建议通过正规的在线旅游平台或酒店官方渠道预订,这些平台通常有完善的订单保障机制和售后维权渠道,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权益能得到更好保护。
二是警惕异常低价。对远低于市场价的房源要保持警惕,这类房源往往通过“协议价”“内部价”等名义吸引消费者,但实际可能存在无法履约的风险。
三是及时固定证据维权。如遇商家单方取消订单,应第一时间截图保存聊天记录、订单信息、付款凭证等证据,向平台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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