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与北京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全民美育课”语言艺术展演广东展区正式启动!



活动介绍

活动简介
QUANMINMEIYUKE
“全民美育课” 艺术展演,是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北京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全门类覆盖传统与现代艺术。秉持以艺育人理念,面向全年龄段群众普及美育,搭建艺术学习交流平台,助力全民艺术素养提升。


指导思想
QUANMINMEIYUKE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遵循美育特点,扎根时代生活。秉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弘扬经典、创新融合”工作原则,发掘和培养优秀艺术人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艺术美育成果高质量展示与交流。
全民美育旨在通过审美与艺术实践提升全民人文素养与精神境界,而艺术展演正是将“审美感知”转化为“审美创造”的关键实践形态。它通过低门槛、广覆盖的区域选拔与高水平全国总展演相结合,让各年龄段特别是少年儿童与老年群体在参与中体验美、表现美、创造美,在舞台上完成自我确证与心灵升华;同时通过主流媒体传播,将个体美育成果扩展为社会美育资源,真正实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国家美育战略目标。



PART 01

主办单位介绍
QUANMINMEIYUKE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文化艺术的发展、普及、推广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的职责。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实施文艺演出和文化艺术等活动;开展美术创作研究与学术交流工作;开展影视制作与推广工作;组织实施社会艺术考级工作;开展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工作;开展文化艺术大数据库的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创意产业以及“互联网+” “文化+”等开发与应用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及跨界融合领域相关工作承担国家课题的申报、管理、实施等相关工作;完成文化和旅游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广播电视台
北京广播电视台是北京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集广播电视、新媒体业态、影视艺术生产、文化市场开发及人才培养为一体的现代文化传媒机构。业务涵盖节目制作播出、广告经营、版权运营、金融投资、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医疗健康、教育培训等领域。



PART 02

活动宗旨
QUANMINMEIYUKE

本次活动以“展演+交流+提升”为核心模式。构建全民语言艺术展示平台。依托专业剧院演播厅,汇聚语言艺术领域名家导师,为全社会语言艺术爱好者提供高质量艺术指导。通过专业、实践、引导,参与者在语言艺术表达中增强文化自信与审美素养,实现全民语言艺术水平的全民提升。






PART 03

荣誉展示
QUANMINMEIYUKE


省级荣誉展示

省级展演设置以下荣誉:
(一)作品类:
最佳作品、优秀作品、风采作品
(二)教师类:优秀美育教师
(三)组织类:全民美育课优秀组织单位




国展荣誉展示

全国总展演设置以下荣誉:
(一)作品类:
示范作品、精品作品、优秀作品
(二)教师类:美育园丁
(三)组织类:全民美育课优秀示范单位
国展特殊荣誉设置:
银龄风华、文化传承、温暖协作



PART 04

官方证书双渠道查询
QUANMINMEIYUKE






PART 05

全民美育课·导师阵容
QUANMINMEIYUKE

展演汇聚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北京广播电视台、一级演员等语言艺术专家,组建全民语言艺术专业导师团队,为全民语言艺术爱好者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表演指导与艺术提升。





PART 06

参展要求
QUANMINMEIYUKE


展演内容

个人语言展示类
朗诵表演
古诗词、现代诗歌、散文、故事、童谣、台词独白等
演讲表达
主题演讲、命题演说、即兴演讲、文化/展品解说等
播音主持
节目主持、栏目播报、时事报导等
传统曲艺
相声、快板、快书、三句半等传统说唱艺术等
集体语言展示类
多人朗诵、主持、课本剧、情景诵读剧、情景诗剧、故事表演等

组别设置

幼儿组(4-6岁)
小学A组(7-9岁)
小学B组(10-12岁)
青少年组(13-18岁)
亲子组(65岁以下)
成人组(19-65岁)

作品时长要求

单人作品
幼儿组&小学A组&小学B组:
限时3分钟以内
青少年组&成人组:限时4分钟以内
🔸伴奏音乐起开始计时
集体作品
限时5分钟以内,伴奏音乐起开始计时
备注:默认站定后起音乐,特殊音乐(开口计时)需备注,超时叫停,不影响荣誉。


PART 07

展演时间地点
QUANMINMEIYUKE


广东站总展演

2026年12月
广东·广州

全国总展演

全国总展演时间
2027年1月30日-31日
全国总展演地点
北京·星光影视园2号馆


PART 08

展演参展规范
QUANMINMEIYUKE


作品参展细则&伴奏规范

1.参选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立意深刻,鼓励传统文化、红色题材、国学经典、时代主题创作。
2.选手自备服装、道具、配乐;伴奏统一MP3格式、比特率128KBPS及以上,特殊伴奏需备注。
3.展演前15日提交伴奏至组委会指定邮箱:命名格式:地区+姓名+作品名称;现场自备备份U盘。
4.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喧哗走动,违规可取消参展资格。

特别注意

1.如遇政策调整、公共卫生事件、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组委会有权对展演时间、场地或形式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参与方。
2.组委会对本次展演全程享有摄影、录音、录像及媒体报道等权利,拥有参演选手肖像、姓名、演出影像资料在活动宣传推广中的使用权。参与即视为本须知全部条款。


汇聚美育力量
共筑大众艺术舞台
全民美育课语言艺术展演
期待与您一起
奔赴一场国家级艺术盛宴


联系方式
15986416875
1392627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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