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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头条: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崇文外国语学校教职工债权人债权填写须知

admin2026年10月19日 21:41:15国内旅游目的推荐7
教育头条: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崇文外国语学校教职工债权人债权填写须知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8日决定启动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崇文外国语学校(下称崇文外校)及武汉崇文高级中学(下称崇文高中)预重整程序,并分别指定崇文外校清算组、崇文高中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债权人应于2026年10月28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风景区街道欢乐大道301号东湖庭园31栋1号门面(东湖风景区教育局)】
崇文外校申报资料获取链接: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yczgg/ggxq?yczgg=C27FE44C387C4DC4226F6CC353CC9EA6
崇文高中申报资料获取链接: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yczgg/ggxq?yczgg=904DC157E407FBF76BBEBE95A6380B02。 
教职工债权人须填写
1.2债权登记表(适用于教职工债权人填写),附件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附件5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除此外还需提供债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月工资流水等。
上述文件均一式两份。
管理人将严格审核材料,虚报或伪造证据者将依法追责。逾期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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