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云旅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近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云旅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云旅英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云文旅规〔2026〕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2026年度“云旅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遴选文旅规划、文旅融合、创意策划、运营管理、项目融资、营销传播、旅居旅创及文旅其他领域具备较强实战能力的个人和团队,纳入“云旅英才”培养支持,培养支持期3年。入选个人、团队可同步申报项目支持,经评审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支持经费。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下载《“云旅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3),按《实施细则》要求填写,具体填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并将有关证明材料附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查、按人事权限征求意见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材料按所属通道报送:
(一)一般申报通道:经所在单位、县(市、区)文旅部门资格审核、州(市)文旅部门复核推荐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省直单位申报通道:经所在单位资格审核、省直主管部门复核推荐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中央驻滇单位申报通道:由所在单位资格审核后直接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柔性引进人才申报通道:经县、州两级审核推荐,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汇总后转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柔性引进人才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评审。
县(市、区)文旅部门完成资格审核后,将申报人材料和“云旅英才”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州(市)文旅部门;州(市)文旅部门完成复核推荐后,将申报人材料和汇总表一并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ylyc2026@126.com。省直单位、中央驻滇单位参照报送。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详见《实施细则》第三条至第八条,同时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获“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等更高层级人才认定者,不得申报。
(二)同一申报人当年度一般以一种形式(个人或团队)申报。
(三)申报项目支持与申报人才资格一并进行;选择仅申报人才遴选、不申报项目支持的,本批次不再申请项目支持经费,入选后不能补报。
(四)坚持同一成果不重复申报原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特殊从业主体申报口径,按《申报指南》第五部分办理。
(五)申报人在填报申报书及提供支撑材料时,按照“代表作”要求,突出本人近5年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领域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
(六)入选后全职人员须连续、全职在云南工作不少于3年,柔性引进人才每年在滇累计工作不少于3个月;违反上述要求的,取消入选资格并追回经费。
四、申报时间
(一)个人、团队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二)县(市、区)文旅部门资格审核应于11月5日前完成,州(市)文旅部门复核推荐应于11月15日前完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10月8日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近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云旅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云旅英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云文旅规〔2026〕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2026年度“云旅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遴选文旅规划、文旅融合、创意策划、运营管理、项目融资、营销传播、旅居旅创及文旅其他领域具备较强实战能力的个人和团队,纳入“云旅英才”培养支持,培养支持期3年。入选个人、团队可同步申报项目支持,经评审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支持经费。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下载《“云旅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3),按《实施细则》要求填写,具体填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并将有关证明材料附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查、按人事权限征求意见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材料按所属通道报送:
(一)一般申报通道:经所在单位、县(市、区)文旅部门资格审核、州(市)文旅部门复核推荐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省直单位申报通道:经所在单位资格审核、省直主管部门复核推荐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中央驻滇单位申报通道:由所在单位资格审核后直接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柔性引进人才申报通道:经县、州两级审核推荐,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汇总后转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柔性引进人才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评审。
县(市、区)文旅部门完成资格审核后,将申报人材料和“云旅英才”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州(市)文旅部门;州(市)文旅部门完成复核推荐后,将申报人材料和汇总表一并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ylyc2026@126.com。省直单位、中央驻滇单位参照报送。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详见《实施细则》第三条至第八条,同时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获“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等更高层级人才认定者,不得申报。
(二)同一申报人当年度一般以一种形式(个人或团队)申报。
(三)申报项目支持与申报人才资格一并进行;选择仅申报人才遴选、不申报项目支持的,本批次不再申请项目支持经费,入选后不能补报。
(四)坚持同一成果不重复申报原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特殊从业主体申报口径,按《申报指南》第五部分办理。
(五)申报人在填报申报书及提供支撑材料时,按照“代表作”要求,突出本人近5年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领域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
(六)入选后全职人员须连续、全职在云南工作不少于3年,柔性引进人才每年在滇累计工作不少于3个月;违反上述要求的,取消入选资格并追回经费。
四、申报时间
(一)个人、团队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二)县(市、区)文旅部门资格审核应于11月5日前完成,州(市)文旅部门复核推荐应于11月15日前完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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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编辑 龚怡丹
本期责编 张灵洁 李文女
审核 李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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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侵权请联系:电话:0871一6353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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