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费/生活补助/高温补贴/旅游费用/交通补贴算不算工资总额?是否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
过节费/生活补助/高温补贴/旅游费用/交通补贴算不算工资总额?是否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
小编补充分析,请参考: 1、过节费(单位成本列支,发放给个人) 是否计入工资总额:是 是否计入社保基数:是 备注:如果是工会经费账户发放,则不计入工资总额、不计社保基数 工会发的不计入的原因,《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计局 1 号令,1990)第三条:工资总额是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2.工会是独立社团组织,工会经费属于工会独立账户资金,不属于企业经营成本,不是企业直接支付的劳动报酬; 3.工会发放节日实物 / 现金,资金来源是工会经费(2% 拨缴的工会经费,不是企业生产成本),性质属于工会会员福利,不是企业基于职工提供劳动而支付的劳动报酬。 即,工会经费发的过节实物: 必须严格满足两个条件才可以剔除: ① 资金从工会专户支出,账务核算在工会账套(不是企业成本费用); ② 发放事项符合《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会福利范围。 如果只是企业账面记 “工会经费”,但钱还是企业账户直接支付,不走工会独立账户,统计局口径一般仍认定为企业发放,需要计入工资总额。2、生活补助(职工困难生活补助) 是否计入工资总额:否 是否计入社保基数:否 备注:统计局原文明确工资总额不含生活补助费;如果是全员固定发放的生活补贴,不属于困难补助,则要计入 3、高温补贴(岗位津贴性质) 是否计入工资总额:是 是否计入社保基数:是 备注:劳保类清凉饮料实物不属于津贴,不计入 注意区分:高温津贴(高温补贴) 是否计入工资总额:是 是否计入社保基数:是 性质:岗位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统计局明确归入工资总额津贴项目。 防暑降温费(福利性质,含清凉饮料等劳保实物)是否计入工资总额:否 是否计入社保基数:否 性质:职工福利 / 劳动保护支出,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 号明确列入不计入缴费基数项目。 4、outing 旅游费用(折算到个人的旅游福利) 是否计入工资总额:是 是否计入社保基数:是 备注:纯集体团建、不单独折算个人价值、工会经费列支的集体旅游不计入 5、上下班交通补贴,油卡形式发放给个人 是否计入工资总额:是 是否计入社保基数:是 备注:定额发放给个人,属于实物形式补贴;公务凭票实报实销除外 6、家属医疗保险补贴,为职工家属购买社保 是否计入工资总额:是 是否计入社保基数:是 备注:属于给到职工个人的保险类补贴,匹配统计局答复的保险费口径 7、驻点交通补贴(外派非异地,上下班定额发放) 是否计入工资总额:是 是否计入社保基数:是 备注:定额补贴;公务实报实销的公务交通费除外 一句话底层逻辑:社保缴费基数 = 统计局工资总额口径;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原则上并入社保基数;统计局明确剔除项目,不计入基数。 请长按下方图片 识别二维码 关注一品税悦 

要学习,更要善于思考、归纳、总结
关于 一品税悦(注会+注税+高会)
不早不晚,原来你也在这里,眼中有星辰,身边有烟火气,这是我的微信公众号---一品税悦,每天分享财税干货,望你既远望星辰,又提升业务能力,欢迎关注!

咨询内容:请问以下分类:1.过节费、2.生活补助、3.高温补贴、4.outing:旅游费用、5.交通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单位按照油卡的形式发放)、6.家属医疗保险补贴:为职工家属购买的社会保险费、7.驻点交通补贴(外派不属于异地的地方工作的上下班佳通费用)是否可以计入工资总额计算?
答复内容:1.单位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的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劳务费等,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
2.工资总额不包括生活补助费等。
3.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岗位津贴、高温补贴等,属于工资总额中的津贴项,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4.随着工资改革,物业费和取暖费等相关费用随职工个人工资发放,同时还有公车改革补贴随工资发放。按照《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公车改革补贴、物业费和取暖费均已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答复单位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
问题:以上作为工资总额的话,是否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
关键点:
1.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5 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指标解释原文工资总额……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
工资总额:不计 社保缴费基数:不计 - 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
(个税口径和劳动工资统计口径两套体系,互不冲突)
关键一句话区分
- 高温津贴
法定岗位津贴,只有达到高温作业条件的员工才能领,属于工资,要计入工资总额、社保基数。 - 防暑降温费
普惠职工福利 / 劳保用品,属于福利费,不属于工资,不计入工资总额、不计社保基数。

感谢认可,感谢支持!
问题一:为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