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征集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根据全国及省、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行业秩序,净化营商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我县文化旅游范围内各类涉黑涉恶、行业霸痞及隐性行业顽疾问题线索,具体范围如下:
(一)旅游市场:以旅游名义胁迫滋扰游客、强迫消费、索要高额服务费等涉黑涉恶线索;借旅游康养之名,针对老年人开展“低价游”、兜售旅游预付卡,以及线上线下胁迫诱导、强制消费、捆绑销售、强迫购物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的黑店黑车黑导及为黑店黑车黑导提供便利条件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文化娱乐场所:歌舞厅(KTV)、网吧、演艺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涉及侵害未成年人、黄赌毒、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勾结黑恶势力垄断经营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三)文物领域:田野文物、古建遗址、非遗馆藏领域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文物的团伙涉黑涉恶线索;非法侵占文保用地、损毁文物及其周边风貌、暴力阻挠文物执法,以及幕后组织化、链条化文物违法犯罪涉黑涉恶线索。
二、举报方式及渠道
为方便群众举报线索,本局开通多渠道线索受理途径,全程规范登记、闭环核查、严格保密。
(一)电话举报 0555-4958129(工作日工作时间)
(二)来信举报
邮寄地址:含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邮编:23810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须真实客观、内容详实,尽量明确具体事发地点、涉事主体、时间经过、关键证据等信息,便于核查处置。
(二)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夸大情节、恶意诬告陷害。对捏造事实、虚假举报、恶意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局严格执行线索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报复陷害举报人等行为,坚决从严核查,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衷心欢迎广大群众、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踊跃检举揭发,全力共建全县文化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含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6年9月21日
来源丨含山县人民政府官网
编辑丨唐 颖
校对丨陶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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