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请勿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开展旅游及户外活动

雅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禁止在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旅游及户外活动的通知
各位游客朋友、广大户外活动爱好者及文旅经营单位:
雅江县地处高原山区,境内山地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海拔落差大,部分区域未经规划开发、未配套安全防护设施、未纳入正规旅游管理体系,属于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近年来,部分游客、户外爱好者及个别经营主体擅自进入各类野景点、网红打卡点、无人区域开展游览、露营、徒步、探险等旅游活动,不仅极易引发滑坡、落石、极端天气、失联迷路等安全事故,还严重破坏县域生态环境、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旅游条例》及甘孜藏族自治州关于规范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活动管理相关规定,现就禁止在我县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晰管控范围,划定禁入区域
本通知所指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是指我县范围内未经文旅、自然资源、林草、应急管理等部门审批,未完善安全设施、未划定游览范围、未配备管理人员、未对外开放的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国有林场林区、森林防火管控区、未核准的山野网红打卡点、无人荒野、河谷险滩、未开发雪山湖泊、地质灾害隐患区、施工管控区及其他不具备游览安全条件的区域。除全县正规A级景区、经官方审批备案的规范化旅游景点外,其余各类无正规审批、无安全保障的野外区域,一律纳入管控范围。
二、严明禁止行为,规范出游秩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我县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一切旅游相关活动,具体禁止行为如下:(一)严禁个人及户外团队擅自进入管控区域开展观光游览、野外露营、徒步穿越、登山探险、航拍打卡、野外垂钓等活动。(二)严禁旅行社、户外俱乐部、自媒体工作室及各类经营主体,私自组织、招揽、接待游客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活动,严禁通过网络平台推介、引流野景点及违规旅游线路。(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管控区域私设观景台、打卡点、露营地、临时停车场等旅游配套设施,违规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四)严禁在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违规野外用火、丢弃垃圾、破坏植被、惊扰野生动物、损毁生态地貌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权责边界
(一)游客自主责任。广大游客要自觉遵守旅游管理规定,树立安全出行、文明出游理念,主动远离各类野景点、无保障野外区域。凡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引发人身伤害、人员失联、安全事故或造成生态破坏、公共资源损失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经营主体责任。各文旅经营单位、户外机构、网络平台必须严格合规经营,不得违规组织、宣传未开发区域旅游活动。对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主体,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吊销经营资质,并纳入行业失信名单。
四、强化联合管控,从严整治惩戒
(一)全面排查整治。我局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域野景点、违规打卡点专项排查清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破坏生态环境的私自旅游点位一律取缔关停,拆除违规搭建设施,消除安全和生态隐患。
(二)严格执法惩戒。对拒不服从管理、擅自进入管控区域,或违规组织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联合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劝导、警告、处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规范准入审批,厘清特殊情形
因科考、应急救援、生态监测、森林防火、工程作业等特殊工作需要进入管控区域的,须提前向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审批,严格遵守管控规定,落实安全防护和生态保护措施。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雅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10月3日
主空办 中共雅江县委宣传部
主空办 雅江县融媒体中心
总监制 周宏
监空制 张莉 刘浩
来空源雅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编空辑 德西
新闻热线 0836-5124430
投稿邮箱 16028561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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