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自驾游,出了事故谁担责

小华向小明租借一辆小型汽车用于节假日出行,自驾前往景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小华应妥善使用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
小华驾驶该车在转向时与张三驾驶车辆相撞,造成两辆机动车损坏。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小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三无责任。张三起诉小明和小华及租赁车辆保险公司,要求共同赔偿其车辆损失。小明亦起诉小华,要求其赔偿租赁车辆修理期间的租金损失。
本案中,小华租借小明车辆,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查认为,小明在出租车辆过程中对于事故发生并无过错,故对于张三主张小明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于张三主张的损失费用,经法院认定后,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小华赔偿。
小明和小华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小明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小华交付租赁车辆,小华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小明主张车辆维修期间为50天,小华抗辩维修期间过长,考虑汽车损坏的实际情况和维修等待时间,法院酌情确定案涉车辆维修时间以30 天为宜,判令小华按照合同约定的日租金标准向小明支付车辆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
【点评】

在节假日赴外地游玩时,租车自驾游成为一种备受青睐的出行方式。相比传统的出行方式,租车出行在时间安排和成本投入等方面都优势颇多。但是如对驾驶车辆和当地交通不熟悉,租车出行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涉及的责任认定及承担问题也会更为复杂。
在租车过程中,作为承租人,应注意阅读租赁合同中关于承租人义务的合同条款,除租金计算和车辆归还之外,还应留心车辆维修、违约责任等重点内容,仔细检查租赁车辆状况,注意在租赁过程中及时保留证据,避免事后产生纠纷。
在驾驶过程中,应提前熟悉租赁车辆的操作方式,携带好自身驾驶证件,确保安全再出行。在不了解当地路况的时候,减速慢行多多观察,勿争勿抢小心避让,留心路边障碍物和行人、非机动车等突发状况,在便捷出行的同时注意交通安全。

【来源:山东人大工作,整理自天津高法、天津三中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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