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凤•小课堂〡隐私与拍照:旅游拍照也有法律边界

五凤小课堂
Lawyers popularize the law
隐私与拍照:旅游拍照也有法律边界

我们出门旅行,看到好看的风景、有意思的画面,拿出手机随手拍照,再发朋友圈、抖音,已经是大家的习惯。很多人觉得:公共场所,想拍就拍,我又不拿去赚钱,肯定没问题。但《民法典》实施之后,这个想法是错的。今天我们用十分钟,聊聊拍照背后的肖像权、隐私权,看看哪些随手一拍的行为,已经触碰法律红线。
一、核心概念:肖像权、隐私权是什么
《民法典》第1018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影像上,能够识别出特定自然人的外部形象。
✅关键点:不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哪怕只是发朋友圈、发短视频,没有赚钱,未经本人同意拍摄并公开他人肖像,就可能构成侵权。
判断标准:普通人能不能认出照片里是谁?
- 五官清晰的正面、侧脸;有独特标记的背影、特征明显的局部,都属于可识别肖像。
- 远处模糊、看不清五官的路人,一般不属于。
《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包含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私密空间:卫生间、酒店客房、试衣间。哪怕酒店在景区里面,也属于私密空间,严禁偷拍。私密信息:身份证、车票、病历、住址等个人信息,拍摄传播也属于侵权。
二、四大高频误区
误区1:公共场所可以随便拍路人
❌错误。公共场所≠没有肖像权。
✅正确:只是单纯自己看可以;一旦发布到网络、朋友圈、短视频平台,需要对方同意。
误区2:我拍的是背影,看不到脸就没事
❌错误。如果背影辨识度很高(独特穿搭、纹身、标志性发型),别人一眼能认出是谁,同样属于肖像保护范围。
误区3:我只是随手拍,不赚钱,不算侵权
❌错误。民法典删除了“营利”这个前提。用于社交平台传播,属于公开使用肖像,满足条件就构成侵权。
误区4:拍别人丑照、抓拍尴尬瞬间,只是开玩笑
❌错误。恶意抓拍、丑化他人照片,发布出去,属于侵害肖像权、名誉权,对方可以起诉要求删除、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三、旅游场景:哪些行为绝对不能做
1. 禁止偷拍:卫生间、酒店房间、更衣室,偷拍私密部位,不仅民事侵权,严重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事犯罪。
2. 不要抓拍他人争吵、哭泣等尴尬画面,直接发到微信群、短视频平台。
3. 拍摄景区里的工作人员、游客,想要发上网,最好提前征得对方同意。
4. 拍照不要顺带拍到别人身份证、护照、手机号、车牌等隐私信息,不要直接原图发布。
✅合法的情形(不用征得同意)
1.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
2. 景区宏大远景,路人只是背景,完全无法识别;
3. 对方自愿同意,让你拍摄、发布。
四、被别人偷拍、照片被乱发,怎么维权
1.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截图、录屏、保存原图,保留对方账号信息;
2. 联系发布者,要求删除照片、停止传播;
3. 联系平台客服,投诉下架内容;
4. 协商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5. 偷拍私密部位,可以直接报警。
五、课堂总结
记住三句口诀:
👉公共场所可拍照,他人肖像不乱抛;
👉抓拍发网要同意,丑化传播是侵权;
👉私密空间绝不拍,网络发布守底线。
拍照记录旅途美好,是一件开心的事。镜头之下,不止风景,还有他人的权利。守住法律边界,文明拍照,才能安心记录旅途。

律师简介:
李剑豪,甘肃五凤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参与办理多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合同纠纷案件
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与实务经验
业务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离婚家庭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
执业理念:言出必行,行必有果
联系电话:1909397998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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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审核:张芳丽
编辑:李剑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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