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做强我市旅游产业的建议
焦作的旅游业发展速度快,质量高,在河南乃至全国都是有目共睹的。但是随着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许多市场方面的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暴漏出来,亟待改进完善,如旅游产业发展不均衡,深度发掘不够,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无法适应建设国际知名旅游城市目标的要求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学习其他旅游城市的先进成熟的经验,深入挖掘我市文化旅游资源的内在潜力,不断增强和提高文化旅游产业的竞争力,做大做强我市文化旅游产业。
为此建议:
一、强力推行“年票联票制”销售模式。即游客在一年有效期内,不限次数,不限时间,购买一张通用票,可以多次进入互无隶属关系的景区(不同法人单位)观光游览。其好处是门票价格低,游客可以享受到更多实惠,能促使游客较长时间停留或反复往来,满足游客一年内可以多次进入多个景区的需求,有利于实现观光型旅游向休闲度假型旅游转变。同时,可以使本地客源市场得到有效开发,提高景区人气,对“吃、住、行、游、购、娱”等产业和“发展中景区”带动作用大,有利于景区均衡发展,整体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从外地多个景区实施情况看,有效促进旅游业由旺季时的“高温”现象与淡季时的“低温”现象向日常性的“常温”效应转变。此外,发售“年票联票制”可在短时间内为景区提供建设和发展资金,缓解开发挖掘文化旅游资源资金紧张的问题。
二、组建焦作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我市文化旅游资源的高起点规划、全方位发展、多景区受益,解决目前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在规划、融资、效益等方面不能适应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问题,可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可依据上年度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在本级财政收入中所占份额确定),组建焦作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山”、“水”、“拳”、“药”、“人”、“观(嘉应观)”、“寺”等文化旅游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打破文化旅游资源由各县(市)区分割开发管理运营的局面,充分发挥强力推动和引导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作用。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宗旨及运营模式,整合全市文化旅游资源,负责文化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投资融资、项目储备、项目建设、宣传营销,以及文化旅游交通等重大项目的开发,建成我市文化旅游资源掌控平台、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融资平台、文化旅游产业资产经营平台、文化旅游资本运作平台,努力实现“挖掘大文化旅游资源,开拓大文化旅游市场,形成大文化旅游产业”的局面。
三、重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培育储备“导游型”中高级人才。充分结合我市“山”、“水”、“拳”、“药”、“人”、“观(嘉应观)”、“寺”等历史文化地理方面的“地方”知识,利用我市大中专院校的教育资源,培养一批本土籍中高级导游人才,并加强其英、韩等境外主要客源地的外国语种培训。要从体制机制上保证人才不外流,确保有一支留得住、沟通能力强的本土籍导游人才队伍。二是培育引进“开发型”人才。密切与全国知名的大中专旅游院校和国内知名旅游景区合作,培育并引进一批市场营销、旅游娱乐管理、旅游线路策划、景区管理与规划、旅游电子商务、旅游产品开发、会展旅游、旅游资本运营等方面的开发型人才,努力挖掘我市旅游业发展潜力,增强和提高旅游业的竞争力。三是充分利用“宣传型”人才。邀请文学艺术界、媒体传播界、摄影界等知名人士来我市举办“研讨会”、“摄影展”、“采风”、“论坛”、“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我市人文景观、山水景观等文化旅游资源的沉淀和持久广泛传播,提升我市历史文化底蕴。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