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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文旅普法|以案为鉴,全国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典型案例选编(第一批)

admin2026年09月22日 21:18:54国内旅游目的推荐4
文旅普法|以案为鉴,全国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典型案例选编(第一批)

引  言

为深入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引导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增强游客风险防范意识,铅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从全国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分批选编案例予以公布,供我县旅游行业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参考学习,推动经营主体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我县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

案例1
   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案

2026年2月,游客反映参加江西恒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展的“江西安徽五日游”行程中,在购物店被推销锅具,购买3600元产品,要求退货退款。经执法人员核实,江西恒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经过游客同意的情况下变更合同中的购物店行程,产生游客购物退费纠纷,严重损害游客的合法权益。江西恒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2026年6月,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江西恒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5天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旅行社未与游客协商一致安排购物活动案

河南华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游客赴新疆旅游,在未与游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安排游客进入多家购物场所。河南华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7月,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对河南华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7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旷某香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教育咨询公司组织研学旅游案

连云港市贝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茶山牧场”宣传视频,并组织含未成年人在内的游客参加“茶山牧场1日游”,行程包含景区观光、拓展训练等。连云港市贝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5月,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连云港市贝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卢某彤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通过短视频平台虚构纯玩团诱导消费案

重庆市乐思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749元/人的团费在短视频平台发布“重庆4天3晚”旅游产品,宣称无需额外支付费用,但游客抵达集合地后,重庆市乐思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要求游客签订含有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旅游合同,向游客额外收取景区交通费用,实际游览景点与前期宣传不符。重庆市乐思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6年5月,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对重庆市乐思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2026年6月,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田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
   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

2026年4月6日至8日导游刘某某通过介绍,接受戴某个人委派,为戴某接待的5名游客提供导游服务,戴某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资质,刘某某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2026年5月婺源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对刘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50元、罚款1000元、暂扣导游证5天的行政处罚。

案例6
   旅行社向无经营资质的公司租赁车辆案 

2026年1月,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在哈牡高速口开展联合执法时,发现寰宇纵横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涉嫌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车辆为游客提供交通服务。经调查,寰宇纵横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接待8名外籍游客参加“哈尔滨、亚布力、雪乡四天三晚”旅游活动,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住宿和餐饮标准、购物次数等内容,向呼和浩特图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车辆为游客提供交通服务,行程中未安排导游全程陪同。经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核查,呼和浩特图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寰宇纵横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某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
   组织老年购物团收取回扣案

河南省豫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通过社交平台发布“199元桂林6日游”旅游产品信息并组织老年游客参加,行程中安排游客进入7个购物场所,收取地接社“人头”费、购物和自费项目回扣。河南省豫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4月,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对河南省豫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30日、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虎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谢某梦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元、暂扣导游证1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8
违规向研学旅游团队兜售“状元笔”案

张某花受北京光彩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为含未成年人在内的游客参加的“清华北大高校研学”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行程中,张某花在大巴车上向游客兜售“状元笔”套装。张某花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2026年2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张某花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北京光彩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另案处理。

案例9
旅行社收取购物回扣案

2026年3月,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零团费接待52名游客参加旅游活动,行程中安排游客进入桂林市幸福一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市紫色之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购物店消费并收取购物回扣,购物店存在夸大宣传保健品功效的行为,导游孟某荣在行程中向游客兜售土特产。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5个月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曾某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2000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廖某姣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孟某荣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桂林市幸福一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桂林紫色之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公安部门对在购物店强迫游客购物的牛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0
销售老年旅游卡虚假宣传案

山东鲁燕旅游有限公司面向老年游客发放“99元旅游年卡,99元/10次无购物”旅游广告宣传页,未标注游客参加旅游活动需要另外支付餐费、景区门票等可能影响游客决策的不利交易条件,以“低价吸客,隐形加价”的方式误导游客消费。山东鲁燕旅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6年5月,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山东鲁燕旅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75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焦某先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吕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旅游市场活跃度持续攀升,各类“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等旅游市场乱象问题也进入高发期。各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诚信守法经营,不得触碰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红线。

广大旅游者出游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仔细核对行程、收费、服务标准等核心条款,如遇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保存好合同、缴费凭证、宣传材料、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向相关文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ND

编辑:梁不花

审核:罗波

签发:王宏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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