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诚信服务护航双节旅途,用守法经营擦亮旅游名片


用诚信服务护航双节旅途
用守法经营擦亮旅游名片
致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经营者的提示
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为切实保障游客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市场监管风险点,向全县旅游经营者提示如下:
一是依法亮证经营,杜绝无资质执业。旅行社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许可,不得擅自开展旅游招徕、组团等业务;不得以“旅游咨询”“户外俱乐部”等名义,通过短视频平台、微信群聊、朋友圈等渠道进行非法网络招徕。
二是规范签订合同,保障游客权益。组织旅游团队,必须与游客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明确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费用构成、违约责任等内容。未经游客同意,不得擅自拼团、转团。未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游客有权拒绝参团并举报。
三是抵制不合理低价,严禁诱骗消费。不得以“零团费”“超低价游”等噱头招揽游客,不得通过安排购物点、强制或变相强制推荐自费项目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线上线下宣传应明码标价,如实告知费用包含项目及自费项目,杜绝虚假宣传、价格欺诈。
四是规范导游执业,严禁强制消费。带团人员须持有有效导游证;所有收费项目应提前告知并载入合同,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尊重游客对购物、自费项目的自主选择权,严禁以胁迫等方式强制消费,购物及自费项目须事前如实说明。
五是严把合作关口,守住安全底线。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应选择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五个不租”要求;与餐饮、住宿、景区等合作,须核验经营资质、厘清安全责任,不得与无资质主体合作。
六是完善应急机制,严禁甩团甩客。热门线路应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遇行程变更、游客滞留等情况,须及时妥善处置,不得甩团、弃团或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请各旅游经营者坚守诚信经营底线,规范线上线下经营行为,共同维护陵水旅游形象。游客如发现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举报,执法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9月21日
来源: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守正创新
END
执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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