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旅游市场价格与竞争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6年中秋、国庆临近,节令商品消费与旅游市场同步进入旺季。为稳定节日市场价格与竞争秩序,遏制“天价”月饼茶叶、过度包装等问题,规范旅游及交通场站周边经营行为,引导绿色简约消费,营造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现向全区相关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提醒告诫:



月饼、茶叶、旅游服务、交通场站周边餐饮零售等经营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强化自律意识,恪守诚信经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所有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游乐景点应当在游乐场入口、售票处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相关服务价格以及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等信息,不得通过违规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制代收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酒店住宿、餐饮零售等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标价应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商品或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更新。
停车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
月饼、茶叶经营者要如实标明品名、产地、规格、价格等信息,不得利用豪华包装误导消费。
汽车站及周边餐饮、副食零售等经营者,菜单、价目表必须统一、对外公示一致,不得出现线上线下两份价、标价与结算价不一致,严禁“阴阳菜单”、隐形加价等方式欺骗旅客。



月饼、茶叶经营者要严把进货关口,落实遏制“天价”月饼相关公告要求,不销售过度包装、同其它产品混合搭售的月饼茶叶等。对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要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过度包装是指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次、包装成本超过要求的包装。根据标准规定,月饼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茶叶及相关制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四层,其包装不得使用贵重金属和红木材料,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节日期间,我局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重点强化游乐场、酒店、汽车站周边餐饮商户的抽查检查,对价格欺诈、哄抬价格、阴阳菜单、虚假宣传、违规过度包装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置。欢迎社会各界对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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