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乱象整治专栏丨2026年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文旅部)


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2026年第一批)
案例一:低价老年旅游团“甩团”案
易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泰康人寿保险专属团队”名义,组织157名游客参加“越南芽庄6天5晚”旅游团,将游客交给境外接待社接待且不支付费用。行程中境外接待社因游客购物金额不达标取消当日晚餐安排,要求每名游客补交2400元费用,并以取消后续住宿安排和返程机票相威胁。易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9月,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易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低价“保险团”强迫游客消费案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1580元/人的费用招徕、组织126名游客参加越南芽庄“VIP尊享旅行团”。游客反映行程中被导游带到购物店被迫接受“洗脑”推销,导游向游客发表“不买就把你们放下车”“团费这么低,不购物弥补不了损失”等言论要求游客购物。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8月,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陈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安排游客境外接受“洗脑”推销案
史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24名游客参加“越南芽庄6日游”,安排厉某作为领队随团出行。游客反映行程中购物时长超过2天,在某珠宝店被迫接受关门“洗脑”推销,导游向游客发表“我对你们好,你们要报答我”等言论要求游客购物。史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厉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2025年6月,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史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厉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与游客协商一致安排购物活动案
凭祥南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游客参加“凭祥-越南谅山一日游”,在未与游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安排游客进入越南友谊口岸某免税商品店进行购物。凭祥南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11月,凭祥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对凭祥南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4日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周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领队收受境外接待社返佣案
谢某受陕西海外旅游有限公司西安含光路分公司委派,为29名游客参加的赴泰国旅游活动提供领队服务。行程中,陕西海外旅游有限公司西安含光路分公司安排游客观看违反社会公德的表演,谢某收受境外接待社提供的自费项目和购物返佣,侵害游客权益。陕西海外旅游有限公司西安含光路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谢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2025年8月,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陕西海外旅游有限公司西安含光路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3日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程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谢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8264元、暂扣导游证3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未安排领队、擅自增加购物行程案
济南同程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通过短视频平台招徕、组织2名游客参加“泰国5日游”,未安排领队随团出行,游客反映行程中境外接待社安排游客进入合同约定之外的乳胶店购物。济南同程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六条等规定。2025年11月,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济南同程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丁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未取得经营许可组织出境游案
宁波天悦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短视频平台发布1499元/人“韩国济州岛4天3晚纯玩小团”旅游产品并招徕游客参加。宁波天悦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7月,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宁波天悦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7日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龙某某作出罚款2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非法转让经营许可案
吉林省盛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边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与吉林省卓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借用吉林省卓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名义通过社交平台招徕、组织65名游客参加987元/人“海参崴+延吉+珲春双汽5日游”老年旅游团。吉林省盛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吉林省卓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2025年7月,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吉林省盛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15日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8月,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吉林省卓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15日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余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未告知旅游目的地接待社案
安徽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社组织2名游客参加“希腊-土耳其15天”旅游行程,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行程单均未告知旅游目的地接待游客的旅行社情况,且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给游客。安徽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社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二款、《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2025年10月,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安徽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社作出警告、罚款2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以旅游名义骗取护照案
青海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组织出境游的名义,为107名游客申请领取护照,实际未组织相关旅游活动。青海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等规定。2025年4月,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青海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0元、暂停经营出国旅游业务60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组织前往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地区旅游案
青海印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28名游客赴埃及、迪拜旅游,行程中安排部分游客前往国务院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地区旅游。青海印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五条等规定。2025年2月,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青海印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5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某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产品介绍含有赌博内容案
成都环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航空路第一分公司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多篇邮轮旅游宣传文章,其中“18天东南欧8国奢华邮轮之旅”文章对某邮轮产品的介绍内容中包括“船上拥有多个餐厅和酒吧、剧院、赌场等娱乐设施一应俱全”内容。成都环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航空路第一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2025年2月,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成都环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航空路第一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三:未报告擅自脱团情形案
山东万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游客参加爱达邮轮-地中海号邮轮“青岛-济州-福冈-青岛4晚5天”旅游活动,在韩国济州岛安排游客登岸跟团游玩,2名游客在未取得旅行社同意的情况下,要求自行安排行程并擅自脱团,山东万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向相关部门报告。山东万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5年5月,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山东万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2026年第二批)
案例一:旅行社收取购物回扣案
2026年3月,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零团费接待52名游客参加旅游活动,行程中安排游客进入桂林市幸福一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市紫色之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购物店消费并收取购物回扣,购物店存在夸大宣传保健品功效的行为,导游孟某荣在行程中向游客兜售土特产。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5个月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曾某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2000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廖某姣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孟某荣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桂林市幸福一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桂林紫色之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公安部门对在购物店强迫游客购物的牛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旅行社虚假宣传案
2025年7月至8月,烟台市蓬莱区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收到涉及山东唯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49起举报、投诉,反映该公司安排的旅游行程与宣传不符等问题。经调查,山东唯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旅游宣传信息,实际行程中未按前期宣传、承诺内容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并要求游客必须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玩项目。在属地公安部门协查下,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山东唯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烟台市蓬莱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关某平作出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购物店冒用品牌案
2025年8月,湖南凯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游客参加郴州三日游,行程中安排游客前往资兴市善芝堂大药房购物。善芝堂大药房未取得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授权,却以南京同仁堂作为其对外经营的名称,并在店铺的入口大厅悬挂“南京同仁堂中华老字号”“南京同仁堂区域销售单位”“南京同仁堂指定销售点”牌匾。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相关线索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经调查,善芝堂大药房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资兴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资兴市善芝堂大药房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旅行社向无经营资质的公司租赁车辆案
2026年1月,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在哈牡高速口开展联合执法时,发现寰宇纵横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涉嫌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车辆为游客提供交通服务。经调查,寰宇纵横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接待8名外籍游客参加“哈尔滨、亚布力、雪乡四天三晚”旅游活动,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住宿和餐饮标准、购物次数等内容,向呼和浩特图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车辆为游客提供交通服务,行程中未安排导游全程陪同。经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核查,呼和浩特图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寰宇纵横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某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旅行社安排游客乘坐无资质车辆案
2025年3月,江西云上牧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3名游客参加“五天四晚邂逅江西”旅游活动,向江西亚旅汽运有限公司订购5座车辆为游客提供交通服务;组织4名游客参加“水墨婺源”旅游活动,向自然人租用车辆为游客提供交通服务。经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核查,上述车辆均未取得道路运输资质。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江西云上牧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旅行社擅自转团案
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常德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社交平台投放“哈亚雪五天四晚”“至尊潮汕五天四晚”等旅游产品广告,安排公司客服通过微信与游客联系出行事项并收取定金,在未取得游客同意的情况下安排哈尔滨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揭阳深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涉及游客4批共19名。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常德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常德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置。
案例七:出境保险团引发购物纠纷案
2025年10月,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收到游客投诉,反映其参加某保险代理公司组织的越南芽庄六日游存在购物纠纷问题。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协调公安、交通、金融监管、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协助调查。经调查,孙某娟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15名游客参加出境旅游活动。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孙某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非法网络招徕案
2025年10月,王某斌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社交账号“光头强”发布“长寿山一日游”“三峡四省六日游”“中朝边境五日游”等旅游招徕信息,并招徕、组织54名游客赴登封旅游,因购物问题引发游客投诉、举报。在属地公安部门的协查下,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王某斌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场所案
2025年8月,导游邓某琦接受贵州飞赢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行程中,邓某琦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安排行程,擅自安排游客前往南花苗寨参加购物活动,且未将相关情况告知贵州飞赢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协查下,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对邓某琦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暂扣导游证1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导游私自承揽业务案
2025年11月,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收到公安部门转办线索,反映白某玲涉嫌违法提供讲解服务。经调查,导游白某玲使用其自制的旅行社派团单获取景区门票,在无旅行社委派的情况下私自为5名游客提供讲解服务。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白某玲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1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5年12月,刘某国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在九华山景区附近招揽游客后,带3名游客前往河西商店、西来禅寺、西门古道等地,为游客提供向导、讲解服务,因购物安排问题引发游客投诉。在属地公安部门协查下,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刘某国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2026年第三批)
案例一:组织老年购物团收取回扣案
河南省豫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通过社交平台发布“199元桂林6日游”旅游产品信息并组织老年游客参加,行程中安排游客进入7个购物场所,收取地接社“人头”费、购物和自费项目回扣。河南省豫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4月,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对河南省豫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30日、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虎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谢某梦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元、暂扣导游证1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言语胁迫老年游客购物案
华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组织老年游客参加旅游活动,在未征得游客同意的情况下安排游客进入镇宁情怀土特产超市购物,导游韦某森为该团游客讲解时使用“要件数没件数,要金额没金额,这不祸害人吗”“如果是这样子,接下来不要上我的车”等语言且语气恶劣。华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9月,安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对华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15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某涛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郑某红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韦某森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威胁未购物老年游客下车案
新疆西部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老年游客参加“北疆壹号10日游”,安排导游刘某玲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行程中刘某玲向游客发表“不买东西就下车”“从玉器店出来,没买东西的我要点名”等言论,要求游客购物。刘某玲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2025年9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对刘某玲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9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新疆西部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销售老年旅游卡虚假宣传案
山东鲁燕旅游有限公司面向老年游客发放“99元旅游年卡,99元/10次无购物”旅游广告宣传页,未标注游客参加旅游活动需要另外支付餐费、景区门票等可能影响游客决策的不利交易条件,以“低价吸客,隐形加价”的方式误导游客消费。山东鲁燕旅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6年5月,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山东鲁燕旅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75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焦某先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吕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冒用老年大学名义宣传旅游产品案
上饶市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上饶老年大学授权的情况下,以上饶老年大学的名义开展“北戴河-山海关”旅游线路宣传,收取老年游客300元/人的订金,并赠送报名参团老年游客每人5公斤大米或5升菜籽油。上饶市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5年10月,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上饶市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翁某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组织老年游客参加会销活动案
张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通过社交平台“《尚品生活百货》一群”发布旅游产品,以20元/人的团费组织老年游客参加“八里河1日游”,并告知游客去购物店可以领鸡蛋。行程中,张某安排老年游客参加会销活动,现场销售人员讲解推销保健品。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2025年10月,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张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私自承揽零团费保险旅游团案
王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银行保险理财回馈名义,组织69名保险客户免费参加“宁波象山1日游”,委托导游吴某群带团导览。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吴某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2026年2月,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王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6年3月,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吴某群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无资质人员为保险团提供领队服务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山支公司销售人员杨某荣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880元/人的团费组织招徕保险客户参加“港澳7日游”,高某在不具备领队条件的情况下为该团游客提供领队服务。游客反映在香港和澳门期间被关在购物店内购物。杨某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26年1月,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对杨某荣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2026年3月,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对高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未经许可组织保险团越南游案
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公司销售人员方某军、张某琴介绍,4名游客参加泰州圆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越南芽庄6天游”。游客反映行程中地接导游要求游客购物金额必须达到一定数额。经调查,泰州圆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11月,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泰州圆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15日、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田某伟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零团费委托地接社接待保险团案
荣耀星光(深圳)国际旅行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组织游客参加“中国人寿VIP客户尊享老挝6天5晚游”,未支付地接社接待和服务费用。游客反映行程中受到地接社工作人员强迫购物,并被要求补交团费。荣耀星光(深圳)国际旅行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3月,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荣耀星光(深圳)国际旅行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姚某青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组织保险团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案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黄某霞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招徕60名游客参加“闽粤双星-潮汕厦门6日游”,将游客交给中顺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分公司具体组织。中顺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分公司委托厦门昊辉之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游客,未与厦门昊辉之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就接待游客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游客投诉反映行程中旅行社存在服务质量问题。黄某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顺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2025年9月,射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黄某霞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11月,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中顺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分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组织低价出境保险团案
2025年10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销售人员余某喜、丁某平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699元/人的团费招徕、组织35名游客参加“越南6日游”。因行程中存在诱导消费问题引发游客投诉。余某喜、丁某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10月,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余某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丁某平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三:出境保险团遭诱导购物案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南溪营销服务部销售人员张某树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17名游客参加“爱尚芽庄尊享6日”旅游活动。游客反映行程中部分购物店假冒“免税店”推销价格虚高的珠宝商品。张某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9月,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张某树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2026年第四批)
案例一:未经许可接待研学旅游团队案
广西正步实践研学旅行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前往百色市参加研学旅游。广西正步实践研学旅行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8月,隆林各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对广西正步实践研学旅行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武某栋作出罚款6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非法招徕学生参加研学旅游案
广西不倒翁研学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设计赴长沙研学旅游线路,通过在艺术培训公司门口张贴宣传广告方式宣传旅游产品,并组织学生赴长沙参加研学旅游活动。广西不倒翁研学投资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8月,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对广西不倒翁研学投资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莫某利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以研学机构名义组织研学旅游案
李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冠之军研学玉门分部”名义在社交平台发布“25年五一【畅玩水上世界·领略航空魅力·探索非遗文化】”研学旅游产品,并收取学生的报名费用。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5月,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李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经许可发布研学旅游产品案
河南少年行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少年行研学—河南”“少年行研学实践”社交平台账号发布“礼豫河南,诗词少年”等旅游产品,组织、接待含未成年人在内的游客参加旅游活动。河南少年行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2025年11月,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河南少年行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蔺某华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未经许可组织研学旅游案
嵊州市修野集活动策划工作室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参加“金华双龙洞+科技馆1日营”研学旅游活动。嵊州市修野集活动策划工作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5月,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嵊州市修野集活动策划工作室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擅自组织研学实践及旅游案
思南县思新创未研学实践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活动并提供旅游服务。思南县思新创未研学实践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7月,思南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对思南县思新创未研学实践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安某松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擅自组织科技主题研学旅游案
福建美森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承接主题为“科技筑梦想,园林鉴匠心”的研学旅游活动,安排学生前往某科技探索中心、某园博苑教育岛等地点游玩。福建美森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5月,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福建美森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侯某原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教育咨询公司组织研学旅游案
连云港市贝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茶山牧场”宣传视频,并组织含未成年人在内的游客参加“茶山牧场1日游”,行程包含景区观光、拓展训练等。连云港市贝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5月,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连云港市贝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卢某彤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艺术培训公司组织研学旅游案
沂水县希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发布“699元‘指尖上的魔法’陶艺深度研学营”产品信息,组织学生赴潍坊开展研学旅游活动。沂水县希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11月,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沂水县希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赵某香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擅自组织出境研学旅游案
内蒙古麦步研学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社交平台发布赴新加坡、港澳等地区的研学旅游产品,组织含未成年人在内的游客参加“印象大湾区—粤港澳研学”等旅游活动。内蒙古麦步研学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11月,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对内蒙古麦步研学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15日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蔡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虚假宣传研学旅游产品案
同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含未成年人在内的游客参加“卫星发射中心研学团”,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且未按照旅游产品宣传内容安排卫星发射中心观礼活动。同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1月,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同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许某杰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未与游客签订研学旅游合同案
贵州伟泓研学实践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学生参加“九洞天科普1日研学”旅游活动,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贵州伟泓研学实践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6月,大方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对贵州伟泓研学实践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三:安排“假导游”为旅游团队提供服务案
抚州冠荣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含未成年人在内的游客参加“武功山+明月千古情纯玩2日游”活动,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罗某超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经核查,罗某超使用的是假导游证。抚州冠荣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2025年12月,抚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抚州冠荣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尧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经公安部门调查,罗某超持伪造的导游证带购物团前往不同景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2025年11月,公安部门对罗某超作出行政拘留12日、追缴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四:违规向研学旅游团队兜售“状元笔”案
张某花受北京光彩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为含未成年人在内的游客参加的“清华北大高校研学”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行程中,张某花在大巴车上向游客兜售“状元笔”套装。张某花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2026年2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张某花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北京光彩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另案处理。


相关文章
- 2026年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聘45人公告
- 【新版发售】2027版京津冀旅游一卡通,北京野生动物园/石林峡/青龙峡/太平洋海底世界,200+景区免费玩!
- 深圳始发东北亲子自驾游一万多公里第十二站~最推荐之一长白山
- 请收下这份国庆张家界全新旅游指南(2)
- 平安出行百万意外-自驾含摩托车
- 美溧如画 天目湖 · 静泊湖景酒店自驾游3日聚仅299元!免费包厢棋牌、豪华KTV.赠2早4正.泛舟碧波,漫步如画燕山
- 【10.1-4日】国庆自驾游:穿挂壁、驰骋太行天路、赏人工天河4日游1980元
- 汶上招聘【业务员岗位】社保五险+团建旅游+提成奖金,找工作的抓紧看过来...
- 【馨怡旅游·国庆】厦门方特东方神画/梦幻王国(两园2选1)纯玩一日游
- 殷桃更新《花少8》的旅游照!“复古长风衣+阔腿裤”穿搭美爆了,又飒又好看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