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荐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 正文

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普宁市监局关于规范2026年中秋、国庆旅游行业价格提醒告诫书

admin2026年09月19日 01:53:18国内旅游目的推荐5
普宁市监局关于规范2026年中秋、国庆旅游行业价格提醒告诫书
广告咨询→微信:cuobianMM2
各酒店和民宿、餐饮服务等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
202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价格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消费权益,提升广大市民、游客假期生活品质,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酒店和民宿、餐饮服务等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01
落实明码标价,合规诚信经营
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加强价格自律,公平有序竞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形式全面、清晰开展明码标价,线上线下价格标准保持一致。
02
聚焦消费关切,规范价格行为
(一)住宿行业规范
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要规范经营管理,在经营场所及线上预订平台的醒目位置,清晰标示客房价格、结算起止时间及配套服务内容。
严禁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等手段误导、欺诈消费者;严禁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客房价格过高、过快上涨。
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承诺,不得擅自提高住宿价格或降低服务标准。消费者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无故毁约、拒住、加价或擅自变更服务内容。
标注“划线价”的,标明的“划线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据可查,严禁使用无成交记录、无参考依据、无从比较的虚假价格作为划线比价基准,杜绝随意标价、凭空定价标注划线价的违规行为。
(二)餐饮行业规范
餐饮经营者要对各类菜品、酒水饮料及其他服务项目,清晰标注计价单位、单价、规格等相关信息,做到价目齐全、标识醒目,杜绝模糊标价、虚假标价、阴阳价目等问题。
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须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详细结算清单,完整列明消费项目、数量、单价及合计金额等内容,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监督权。
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应将打包费、餐具费、配送费等各类附加费用单独明确标价。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第一时间调整更新线上线下标价,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其他旅游相关服务规范
旅游景区、旅行社及各类文旅服务经营者,须在售票窗口、线上购票平台等醒目位置,主动公开公示门票、观光车、游船、导游讲解等服务价格及各类优惠、减免政策,严格落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要求,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涨价、拆分收费。
旅游购物场所、文旅配套商户应坚持诚信经营,杜绝虚假宣传、低价诱导、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普宁文旅良好消费环境。
03
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社会监督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市住宿、餐饮服务及各类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主动响应诚信经营倡议,严格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普宁文明旅游、诚信经营的良好城市形象。
各经营者要对照本次告诫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各类价格不规范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
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价格巡查与监管力度,从严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规收费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妥善保存订单、票据、截图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
来源: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里湖前后、厝边阿妹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