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用指南,帮你避开旅游路上的那些“坑”!
文旅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用指南,帮你避开旅游路上的那些“坑”!
01 警惕低价陷阱,拒绝黑导游强制消费 
✅ 避坑提醒: 02 明明白白消费,抵制景区乱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其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 ✅ 维权建议: 03 警惕随意破坏,拒绝损毁旅游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三条要求,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 重要警示: 04 甄别宣传信息,远离虚假旅游噱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不少游客会被“超低价一日游”吸引,殊不知上车后就陷入了导游的强制消费套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报名时务必选择有正规资质的旅行社,签订完整旅游合同。若遇强制消费,立即保留合同、录音、录像等证据,拨打12345热线投诉维权。
在景区游玩时,突然冒出的高额接驳车费、未公示的隐形二次收费,难免让人兴致大打折扣。

景区所有项目均公开透明,若遇到违规收费情况,可直接向景区管理处反馈,或拨打市场监管部门电话投诉。
景区周边的石刻、古遗址,以及湖岸的草原、植被、野生动物,都是不可复制的珍贵资源,更是景区的“灵魂所在”。

随意刻画石刻、踩踏保护植被、投喂野生动物等行为,不仅违反《旅游法》,还可能面临罚款;情节严重、造成资源损毁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VIP通道”……诸如此类的虚假宣传,常常让游客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END
来 源:网络
总监制:孙振刚
审 核:柔桑拉毛
投稿邮箱:HNwhl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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