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区旅游行业两起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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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广信区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执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现将我区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上饶市广信区查处邱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6年3月,上饶市广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在灵山景区执法检查时发现,邱某某正在带团开展导游活动,但无法出示导游证。执法人员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未查到邱某某的导游信息。经询问,邱某某承认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邱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2026年6月,上饶市广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邱某某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上饶市广信区查处陈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4月,上饶市广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收到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办线索,反映陈某某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经查,陈某某利用注册的微信公众号“上饶灵山陈君灵山户外”发布招徕信息,旅游者通过添加陈某某微信、支付定金的方式报名参团。陈某某于2025年10月24日至25日,组织接待3名旅游者参加“灵山户外天梯峰露营”旅游活动,并提供食宿、户外装备、领队向导等服务。
陈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线上渠道招徕游客并提供包价旅游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6月,上饶市广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陈某某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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